简述政府在农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1、用强资源平台,赋能产业融合发展。
将强化平台价值,打通农业农村与旅游、文化、电商、教育、智能制造等行业的融合通路,为农业 战略提供更多助力。
2、用好资本平台,促进创业创新。
在鼓励新时代的创业投资力量的同时,为一些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不断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创业者提供投融资支持。
扩展资料:
坚持农业发展方面:
1、更新发展理念。
改变对“三农”问题的传统认知,深化对农业多重功能、农民多重属性、农村多重价值的认知。考核地方政府政绩时,不仅要重视工业、城市、城市居民、经济总量,而且要更加重视“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2、推进制度创新。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各项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构建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享共赢的互利互惠机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一)合理规划,提高认识
在农业旅游发展初期阶段,农业旅游的发展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各个农业旅游点各自为战,产品单一、重复雷同等现象严重,这给农业旅游的深度开发造成了困难,不利于农业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而规划的制定单靠某个企业是无力完成的,需要政府直接或间接介入。
各级政府部门应在国家发展农业旅游总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对各地区农业旅游资源的普查,编制合理的农业旅游总体发展规划,进而形成省、县、乡各级农业旅游发展规划,并将其融入整个旅游产业规划当中。由政府牵头编制的规划应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的开发方向,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起到宏观指导的作用。
规划不能停留在为“规划”而“规划”,不能流于形式,要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使其能真正地发挥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在规划过程中,应加强学习和调研,避免闭门造车,既要学习和借鉴农业旅游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的成功做法,如阿根廷政府从2000年开始制定和推行的乡村旅游业发展计划,推出了“马背上的阿根廷”、“南美土著部落”、“农庄生活”、“乡村手工制作”、“乡村美食”以及“乡村节日之旅”等旅游项目,并在全国20个省、44个城市举办这方面的巡回展览和专题研讨会议,向全国的农牧业生产者提供乡村旅游知识培训;还成立了“阿根廷乡村旅游网”,鼓励所有农牧业生产者加盟。也要考虑本国的国情、当地的自然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状况,明确农业旅游的功能定位。
总之,通过合理规划,达到整合农村各类旅游资源,解决农产品的季节生产与全年观光经营的矛盾的目的,使以规划为指导的农业旅游的开展能真正改善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变农村面貌。
(二)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农业旅游管理
发展农业旅游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法规作保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标准。要围绕“上质量”、“上档次”、“上规模”的要求,对农业旅游的市场、价格、服务质量、经营管理制定农业旅游管理办法和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对农业旅游点的开办条件、审批办法、管理制度等事宜予以明确等方式,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依据法规整顿农业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农业旅游产业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创造优良的旅游软环境。如各级地方政府可根据国家农业示范点的评选标准细则,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台《农村农业旅游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促进标准统一的规范化开发和管理。 对开展农业旅游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即开展农业旅游须到各级政府旅游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通过考核后发放许可证书。同时,对各种形式的农业旅游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如农业生态园区可纳入全国旅游景点(区)的评级管理中,“农家乐”可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进行管理,开展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工作等。如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和《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两个地方标准,对农家乐进行规范化管理。成都市旅游局和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共同制定了《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等做法,值得全国各地政府效仿。
(三)加强组织管理,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由于农业旅游是新生事物,涉及行业和领域比较广泛,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组织管理、制定一系列强有力的优惠扶持政策。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农业旅游开发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理顺管理关系,建立各旅游相关机构分层管理、互相协作的组织管理机制,才能实现农业旅游从无序发展、规模分散、粗放经营管理向规模效益型的有序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根据旅游业联动性强,涉及的产业和部门多,需要各部门共同协作配合的特点,应从“大旅游、大农业”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严格行业管理。各职能部门、经济杠杆部门、管理部门要更新观念,明白发展农业旅游会带动本部门的发展,打破行业界限。
政府应在加强农业旅游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建立以政府和旅游局为主导,由农业、林业、城建、文化、国土、工商、税收、交通、环卫等部门组成的农业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对农业旅游开发进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在开展农业旅游的各村设立景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处、投诉举报站,负责景区经营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加强景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然后,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成立必要的农业旅游协调机构和行业协会,为农业旅游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随着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可能全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鼓励农民建立行业协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以规范农业旅游的经营与管理。
2.制定农业旅游开发的优惠扶持政策。政府应为发展农业旅游制定出台一系列关于促进农业旅游的若干政策建议,在合理布局、农业旅游的投入产出、价格、农业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通过这些政策,从财政、税收、土地、人才引进、筹资、奖励、培训引导、项目审批等方面,鼓励支持农业旅游项目的内外资引进,促进农业旅游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以农业结构、旅游产业结构、商品结构为主的农业旅游经济结构;还可以设立农业旅游发展基金,对重点农业旅游项目进行贴息贷款支持与奖励等。
同时,政府要在利益协调、资金投向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为农业旅游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政策环境。利用优惠的产业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旅游产品开发,吸引投资者参与农业旅游的开发。通过相关项目审批政策与税收的优惠,支持传统农业进行产业转型改造,鼓励农村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并在新建旅游设施、旅游商品生产、旅行社组建等方面,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优惠政策支持。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改革现行投资体制
一方面,基础设施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来提供。农村地区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路网、水、电、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通信设备等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成为困扰农业旅游发展的瓶颈。政府应承担牵头开发农业旅游线路的职责,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以消除农业旅游发展的最大障碍。
要加快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大胆开拓,优化投资环境,拓宽基础设施的投资渠道,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来进行:
一是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涉及农业旅游发展的公路、铁路、民航等方面,通过加大投入或整体、局部使用权招标等方式,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业旅游的硬件环境,提升景区景点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可以采用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方式,农业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在依靠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也要争取内资、外资、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及其它资金的投入。三是在引资方式上力求多样化,通过组织和参加投资会、洽谈会、招商引资会,宣传当地的农业旅游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资金,加大对开发农业旅游的投入,形成全方位发展农业旅游业的新格局。对于资源条件较好的农村,政府可以通过营造优良的基础设施环境来进行招商引资,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包装,建立开放性、多元化的市场融资渠道与运营机制,为我国农业旅游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在农业旅游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是必要而有效的。由于目前看来,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仍然停留在初期萌芽阶段。
政府在农业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应体现在观念先导,宏观指导,政策引导,完善和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
扩展资料:
政府应在加强农业旅游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建立以政府和旅游局为主导,由农业、林业、城建、文化、国土、工商、税收、交通、环卫等部门组成的农业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对农业旅游开发进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在开展农业旅游的各村设立景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处、投诉举报站,负责景区经营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加强景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然后,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成立必要的农业旅游协调机构和行业协会,为农业旅游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资料: 引自山东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胡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