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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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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称呼常识及古代语常识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从一个时代的称呼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个时代的风貌。称呼也是一面镜子。称呼的变化是文化的变化,同时也被视为历史文化的折射。
中国人的称呼,实质上就是一部中国文化的发展史,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历史的沉淀与变迁。中国人的称呼是宗法、习俗、等级、地位、声望等的反映,尊长、后辈、上级、下属各有各的一套称呼,谁也不能逾越。从称呼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人对宗法礼制、尊卑长幼等礼法习俗的重视,对官职、科举的表示方式。古往今来,中国人的称呼既反映出了人们对于成功的观念,又透射着一种“自卑下之道”的“谦恭精神”,这种人生精神,必定要在人们的语言、称呼中体现出来。
1、宗族称谓
祖上:
最早的祖先称为始祖。后世的皇帝一般以他们可知的祖宗作为始祖,如宋朝以僖祖作为始祖。后世的人在修家谱、作家传时,也往往喜欢攀附古代的名人为自己的始祖。如曹操、曹植、曹睿祖孙三代就分别把曹振铎、姬姓、虞舜称作曹氏家族的始祖。
太祖:
始封之君也就是王朝的建立者为太祖。如三国魏以曹操为太祖,唐以李渊为太祖,宋以赵匡胤为太祖,明以朱元璋为太祖,清以努尔哈赤为太祖。太祖是一朝的开国之君,所以他的太庙百世不迁。
祖宗:
是对始祖及先世中有功德者的尊称。从我国汉代开始,凡是创业的国君死后,他们的庙号一律为祖,如汉称刘邦为高祖,唐称李渊为高祖等等。凡是有功德的帝王死后,他们的庙号一律称为宗,如汉称文帝刘恒为太宗,唐称李世民为太宗等。
子嗣、太宗、小宗:古代宗法制度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
宗子:
大宗的嫡长子叫宗子。对大宗来讲,他是家长;对于小宗来讲,他是族长,宗子继承始祖的爵位,主持始祖庙的祭祀。
世子:世子也就是太子,古代的“世”与“太”字意义相通。
支子:古代把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称为支子。
嫡子:
古代把正妻所生的儿子称作嫡子。同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嫡子有继承父亲地位的权力,在社会地位上远远高于庶子。
别子:古代把诸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都叫别子。
庶子:
古代把妾所生的儿子称作庶子,庶子的地位比嫡子低,不能承奉祖庙的祭礼和承袭父祖的地位。
嗣子:
无子而以他人之子作为儿子,既为嗣子。嗣子一经礼法认可,地位与亲子等同。古代礼法对嗣子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一、必须是同姓。二、必须是同宗的支子。三、辈分必须相当。
公子:
诸侯王(公)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称为公子。另外诸侯的女儿也可以称作公子。
考妣:
父母又称为考妣。后多指已死的父母,即亡父亡母。
继父:
生父死后,母亲再嫁之夫称为继父。
八母:
八种身份不同的母亲,即指嫡母、继母、养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和乳母。
嫡母:
妾的子女称父之正妻为嫡母。对于嫡母,服制是斩衰三年。
继母:
父亲的后妻称为继母,对于继母,服制也是齐衰三年。
养母:
过继儿子称收养他的母亲为养母。对养母服制是斩衰三年。
慈母:妾所生之子,其母死后,其父令别的妾抚育,此别妾就是此子的慈母。
嫁母:
亲母因父亲死后再嫁,称作嫁母。为嫁母服齐衰杖期。
出母:
被父亲休弃的生母称作出母。为出母服齐衰杖期。
庶母:
父亲的妾称为庶母。士为庶母服缌麻。
乳母:
父妾之中曾乳育己者称她为乳母。为乳母服缌麻。
九族:
九族所指,说法不一。一说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己身、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儿子);母族三即:母之父 (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2、亲属称谓
古代将凡血缘相近的同姓本族和异性外族都称作亲属。具体称谓如下:
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
曾祖父(母):祖之父(母)。
祖父(母):父之父(母)。
父母:父,母。
己身:自己本代。
子:子。
孙:子之子。
曾孙:孙之子。
玄孙:曾孙之子。
来孙:玄孙之子。(下五世指从本位起,下主立孙)
世父 (伯父) : 父之兄。
叔父:父之弟。
世母 (伯母) :世父之妻。
叔母(婶) :叔父之妻。
姑(姑母):父之姊妹。
姑父:姑之夫。
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 :父之伯叔。
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 :父之伯母、叔母。
从祖父(堂伯、堂叔) :父之从兄弟。
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 从祖父之妻。
族曾祖父(族曾王父) :祖父的伯叔。
族曾王母:祖父的伯叔叔妻子。
族祖父(族祖王父): 族曾祖父之子。
族父:族祖父之子。
族兄弟:族父之子。
嫂:兄之妻。
弟妇:弟之妇。
从子(侄):兄弟之子。
从女(侄女):兄弟之女。
从孙:兄弟之孙。
甥(外甥出):姊妹之子。
私:姊妹之夫。
女婿(子婿、婿): 女之夫。
中表(姑表) :父之姊妹之子女。
外祖父(外王父):母之父。
外祖母(外王母):母之母。
外曾王父:外祖父之父。
外曾王母:外祖父之母。
舅(舅父):母之兄弟。
舅母(妗子):舅之妻。
从母(姨母、姨):母之姊妹。
姨父:姨母之夫。
中表(姨表):姨之子女。
从舅:母之从元弟。
从母兄弟、从母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母之兄弟姊妹子女。
外舅(岳父、岳丈、丈人、泰山、岳翁):妻之父。
外姑(岳母、丈母、泰水):妻之母。
姨(姨子):妻之姊妹。
妻侄:妻之兄弟之子。
舅(嫜、公):夫之父。
姑(婆):夫之母。
姑嫜、舅姑:夫之父母(俗称公婆)。
伯叔(大伯、大叔子):夫之兄弟。
小姑子:夫之妹。
娣妇:夫之弟妇。
姒姆:夫之嫂。
娣姒、妯娌:古之弟妇与嫂的简称。
亲家:妻之父母与夫之父母之间的婚姻。具体地说,夫之父为姻,妻之父为婚。
娅,连襟(襟兄、襟弟):两乔两婿互称。
古今亲属称谓杂谈
如何称呼自己的亲属,在称呼自家的亲属时,我们常会听到或见到“家、舍、亡、先、犬、小”这几个字。
[家]:
是用来称比自己辈分高或年长的活着的亲人,含有谦恭平常之意。如称己父为家父、家严,称母为家母、家慈,称丈人为家岳,祖父为家祖,以及家兄、家嫂等等。
[舍]:
是用来谦称比自己卑幼的亲属,如舍弟、舍妹、舍侄、舍亲,但不说舍儿、舍女。
[先]:
含有怀念、哀痛之情,是对已死长者的尊称,如对已离世的父亲称先父、先人、先严、先考,对母尊称先母、先妣、先慈,对祖父称先祖,等等。
[亡]:
用于对已死卑幼者的称呼,如亡妹、亡儿。对已故的丈夫、妻子、挚友,也可称亡夫、亡妻、亡友。
[犬]:
旧时谦称自己年幼涉及不深的子女,如犬子、犬女等。
[小]:
对人常用来称己一方的谦词,如自称自己儿女为小儿、小女等。
[六亲]:
六亲即六种亲属。对六亲的说法,历来众说纷纭,大致有以下几种,一说指父子、兄弟、姊妹、甥舅、婚媾、姻亚。二说指父子、兄弟、夫妇。三说:指父母、兄弟、妻子。四说指父母、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五说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三弟之子、从父母亡子女之子。隶巍,指父、母、兄、弟、妻、子,是现代比较通行的说法,现代汉语中六类也泛指亲属。
古代兄弟排行称谓:古代以伯、仲、叔、季来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顺序;伯为老大,仲为老二,叔为老三,季排行最小。父之兄称“父”,父之次弟称为“仲父”,仲父之弟称为“叔父”,最小的叔叔称“季父”,后来父之弟都统称为“叔父”。
古今妻子称谓:我们现在称男人的配偶为妻子。而从古至今,对妻子的称呼竟有近四十种之多。
小君、细君:最早是称诸侯的妻子,后来作为妻子的通称。
皇后:皇帝的妻子。
梓童:皇帝对皇后的称呼。
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近代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荆妻: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又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有表示贫寒之意。
娘子:古人对自己妻子的通称。
糟糠:形容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
内人:过去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书面语也称内人、内助。尊称别人妻称贤内助。
内掌柜的:旧时称生意人的妻子为“内掌柜”,也有称“内当家”的。
太太:旧社会一般称官吏的妻子,或有权有势的富人对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太太”,今有尊敬的意思,如“你太太来了”。
妻子:指的是妻子的儿女。早期有“妻子”、“妻室”,也有单称妻,有的人为了表示亲爱,在书信中常称贤妻、爱妻。
老伴儿:指年老夫妻的一方,一般指女方。
娘儿们、婆娘、婆姨:有些地方称妻子为娘儿们,或婆娘,或婆姨。
堂客:江南一些地方俗称妻子为堂客。
媳妇儿:在河南农村普遍叫妻子作媳妇儿。
老婆:北方城乡的俗称,多用于口头语言。
老爱:因称老婆太俗语,称爱人拗口,所以取折衷的方法叫老爱。
继室、续弦:妻殁再聚约。
家里、屋里人、做饭的:都是方言对妻子的称谓。
女人:一些农村称妻子为女人,或孩子他娘。贱内、贱媳:古人对妻子的谦称,
爱人:男女互称。
老马子、后头人:河南农村对妻子的称呼。
右客:湖北鄂西山区对妻子的一种称呼。
伙计、搭档:现代都市流行的对妻子的俗称。
参谋长、内务部长:现代人对能干持家贤惠妻子的尊称。
附: 旧时对妾的称呼有“侧侄”、“偏房”、“小星”、“如夫人”、“妇君”等。
我是美丽签名档竹叶青青不肯黄,枝条楚楚耐严霜。昭苏万物春风里,更有笋尖出土忙。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从一个时代的称呼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个时代的风貌。称呼也是一面镜子。称呼的变化是文化的变化,同时也被视为历史文化的折射。
中国人的称呼,实质上就是一部中国文化的发展史,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历史的沉淀与变迁。中国人的称呼是宗法、习俗、等级、地位、声望等的反映,尊长、后辈、上级、下属各有各的一套称呼,谁也不能逾越。从称呼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人对宗法礼制、尊卑长幼等礼法习俗的重视,对官职、科举的表示方式。古往今来,中国人的称呼既反映出了人们对于成功的观念,又透射着一种“自卑下之道”的“谦恭精神”,这种人生精神,必定要在人们的语言、称呼中体现出来。
1、宗族称谓
祖上:
最早的祖先称为始祖。后世的皇帝一般以他们可知的祖宗作为始祖,如宋朝以僖祖作为始祖。后世的人在修家谱、作家传时,也往往喜欢攀附古代的名人为自己的始祖。如曹操、曹植、曹睿祖孙三代就分别把曹振铎、姬姓、虞舜称作曹氏家族的始祖。
太祖:
始封之君也就是王朝的建立者为太祖。如三国魏以曹操为太祖,唐以李渊为太祖,宋以赵匡胤为太祖,明以朱元璋为太祖,清以努尔哈赤为太祖。太祖是一朝的开国之君,所以他的太庙百世不迁。
祖宗:
是对始祖及先世中有功德者的尊称。从我国汉代开始,凡是创业的国君死后,他们的庙号一律为祖,如汉称刘邦为高祖,唐称李渊为高祖等等。凡是有功德的帝王死后,他们的庙号一律称为宗,如汉称文帝刘恒为太宗,唐称李世民为太宗等。
子嗣、太宗、小宗:古代宗法制度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
宗子:
大宗的嫡长子叫宗子。对大宗来讲,他是家长;对于小宗来讲,他是族长,宗子继承始祖的爵位,主持始祖庙的祭祀。
世子:世子也就是太子,古代的“世”与“太”字意义相通。
支子:古代把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称为支子。
嫡子:
古代把正妻所生的儿子称作嫡子。同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嫡子有继承父亲地位的权力,在社会地位上远远高于庶子。
别子:古代把诸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都叫别子。
庶子:
古代把妾所生的儿子称作庶子,庶子的地位比嫡子低,不能承奉祖庙的祭礼和承袭父祖的地位。
嗣子:
无子而以他人之子作为儿子,既为嗣子。嗣子一经礼法认可,地位与亲子等同。古代礼法对嗣子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一、必须是同姓。二、必须是同宗的支子。三、辈分必须相当。
公子:
诸侯王(公)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称为公子。另外诸侯的女儿也可以称作公子。
考妣:
父母又称为考妣。后多指已死的父母,即亡父亡母。
继父:
生父死后,母亲再嫁之夫称为继父。
八母:
八种身份不同的母亲,即指嫡母、继母、养母、慈母、嫁母、出母、庶母和乳母。
嫡母:
妾的子女称父之正妻为嫡母。对于嫡母,服制是斩衰三年。
继母:
父亲的后妻称为继母,对于继母,服制也是齐衰三年。
养母:
过继儿子称收养他的母亲为养母。对养母服制是斩衰三年。
慈母:妾所生之子,其母死后,其父令别的妾抚育,此别妾就是此子的慈母。
嫁母:
亲母因父亲死后再嫁,称作嫁母。为嫁母服齐衰杖期。
出母:
被父亲休弃的生母称作出母。为出母服齐衰杖期。
庶母:
父亲的妾称为庶母。士为庶母服缌麻。
乳母:
父妾之中曾乳育己者称她为乳母。为乳母服缌麻。
九族:
九族所指,说法不一。一说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己身、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儿子);母族三即:母之父 (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2、亲属称谓
古代将凡血缘相近的同姓本族和异性外族都称作亲属。具体称谓如下:
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
曾祖父(母):祖之父(母)。
祖父(母):父之父(母)。
父母:父,母。
己身:自己本代。
子:子。
孙:子之子。
曾孙:孙之子。
玄孙:曾孙之子。
来孙:玄孙之子。(下五世指从本位起,下主立孙)
世父 (伯父) : 父之兄。
叔父:父之弟。
世母 (伯母) :世父之妻。
叔母(婶) :叔父之妻。
姑(姑母):父之姊妹。
姑父:姑之夫。
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 :父之伯叔。
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 :父之伯母、叔母。
从祖父(堂伯、堂叔) :父之从兄弟。
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 从祖父之妻。
族曾祖父(族曾王父) :祖父的伯叔。
族曾王母:祖父的伯叔叔妻子。
族祖父(族祖王父): 族曾祖父之子。
族父:族祖父之子。
族兄弟:族父之子。
嫂:兄之妻。
弟妇:弟之妇。
从子(侄):兄弟之子。
从女(侄女):兄弟之女。
从孙:兄弟之孙。
甥(外甥出):姊妹之子。
私:姊妹之夫。
女婿(子婿、婿): 女之夫。
中表(姑表) :父之姊妹之子女。
外祖父(外王父):母之父。
外祖母(外王母):母之母。
外曾王父:外祖父之父。
外曾王母:外祖父之母。
舅(舅父):母之兄弟。
舅母(妗子):舅之妻。
从母(姨母、姨):母之姊妹。
姨父:姨母之夫。
中表(姨表):姨之子女。
从舅:母之从元弟。
从母兄弟、从母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母之兄弟姊妹子女。
外舅(岳父、岳丈、丈人、泰山、岳翁):妻之父。
外姑(岳母、丈母、泰水):妻之母。
姨(姨子):妻之姊妹。
妻侄:妻之兄弟之子。
舅(嫜、公):夫之父。
姑(婆):夫之母。
姑嫜、舅姑:夫之父母(俗称公婆)。
伯叔(大伯、大叔子):夫之兄弟。
小姑子:夫之妹。
娣妇:夫之弟妇。
姒姆:夫之嫂。
娣姒、妯娌:古之弟妇与嫂的简称。
亲家:妻之父母与夫之父母之间的婚姻。具体地说,夫之父为姻,妻之父为婚。
娅,连襟(襟兄、襟弟):两乔两婿互称。
古今亲属称谓杂谈
如何称呼自己的亲属,在称呼自家的亲属时,我们常会听到或见到“家、舍、亡、先、犬、小”这几个字。
[家]:
是用来称比自己辈分高或年长的活着的亲人,含有谦恭平常之意。如称己父为家父、家严,称母为家母、家慈,称丈人为家岳,祖父为家祖,以及家兄、家嫂等等。
[舍]:
是用来谦称比自己卑幼的亲属,如舍弟、舍妹、舍侄、舍亲,但不说舍儿、舍女。
[先]:
含有怀念、哀痛之情,是对已死长者的尊称,如对已离世的父亲称先父、先人、先严、先考,对母尊称先母、先妣、先慈,对祖父称先祖,等等。
[亡]:
用于对已死卑幼者的称呼,如亡妹、亡儿。对已故的丈夫、妻子、挚友,也可称亡夫、亡妻、亡友。
[犬]:
旧时谦称自己年幼涉及不深的子女,如犬子、犬女等。
[小]:
对人常用来称己一方的谦词,如自称自己儿女为小儿、小女等。
[六亲]:
六亲即六种亲属。对六亲的说法,历来众说纷纭,大致有以下几种,一说指父子、兄弟、姊妹、甥舅、婚媾、姻亚。二说指父子、兄弟、夫妇。三说:指父母、兄弟、妻子。四说指父母、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五说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三弟之子、从父母亡子女之子。隶巍,指父、母、兄、弟、妻、子,是现代比较通行的说法,现代汉语中六类也泛指亲属。
古代兄弟排行称谓:古代以伯、仲、叔、季来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顺序;伯为老大,仲为老二,叔为老三,季排行最小。父之兄称“父”,父之次弟称为“仲父”,仲父之弟称为“叔父”,最小的叔叔称“季父”,后来父之弟都统称为“叔父”。
古今妻子称谓:我们现在称男人的配偶为妻子。而从古至今,对妻子的称呼竟有近四十种之多。
小君、细君:最早是称诸侯的妻子,后来作为妻子的通称。
皇后:皇帝的妻子。
梓童:皇帝对皇后的称呼。
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近代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荆妻: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又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有表示贫寒之意。
娘子:古人对自己妻子的通称。
糟糠:形容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
内人:过去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书面语也称内人、内助。尊称别人妻称贤内助。
内掌柜的:旧时称生意人的妻子为“内掌柜”,也有称“内当家”的。
太太:旧社会一般称官吏的妻子,或有权有势的富人对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太太”,今有尊敬的意思,如“你太太来了”。
妻子:指的是妻子的儿女。早期有“妻子”、“妻室”,也有单称妻,有的人为了表示亲爱,在书信中常称贤妻、爱妻。
老伴儿:指年老夫妻的一方,一般指女方。
娘儿们、婆娘、婆姨:有些地方称妻子为娘儿们,或婆娘,或婆姨。
堂客:江南一些地方俗称妻子为堂客。
媳妇儿:在河南农村普遍叫妻子作媳妇儿。
老婆:北方城乡的俗称,多用于口头语言。
老爱:因称老婆太俗语,称爱人拗口,所以取折衷的方法叫老爱。
继室、续弦:妻殁再聚约。
家里、屋里人、做饭的:都是方言对妻子的称谓。
女人:一些农村称妻子为女人,或孩子他娘。贱内、贱媳:古人对妻子的谦称,
爱人:男女互称。
老马子、后头人:河南农村对妻子的称呼。
右客:湖北鄂西山区对妻子的一种称呼。
伙计、搭档:现代都市流行的对妻子的俗称。
参谋长、内务部长:现代人对能干持家贤惠妻子的尊称。
附: 旧时对妾的称呼有“侧侄”、“偏房”、“小星”、“如夫人”、“妇君”等。
我是美丽签名档竹叶青青不肯黄,枝条楚楚耐严霜。昭苏万物春风里,更有笋尖出土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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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的对象,称呼可有多种。称呼帝王时,一般有“陛下、大王、王、上、君、天子、万乘、圣主、主上、元首、九重天”等等。对一般人,则有“公、君、足下、子、先生、夫子、丈人、阁下、长者、台端、孺人、大人、兄台”等等。至于古代对对方的父亲称令尊、尊公、尊大人,对对方母亲称令堂、太君。扩展资料:引证解释:1.尊贵的称谓或称号;敬称。《谷梁传·哀公十三年》:“王,尊称也;子,卑称也。”晋 干宝《搜神记》卷十四:“公主者,女之尊称也。”鲁迅《书信集·致姚克》:“‘博士’‘学者’诸尊称,早已成为恶名。”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0.51:“ 中国 旧社会的习惯,社会地位较低的对于社会地位较高的,如卑幼对尊长,仆人对主人,平民对官长,穷人对阔人,是不能用第一第二身指称词的,得用尊称和谦称。”2.尊敬地称呼。如:二弟尊称他为老师。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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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的对象,称呼可有多种。称呼帝王时,一般有“陛下、大王、王、上、君、天子、万乘、圣主、主上、元首、九重天”等等。对一般人,则有“公、君、足下、子、先生、夫子、丈人、阁下、长者、台端、孺人、大人、兄台”等等。至于古代对对方的父亲称令尊、尊公、尊大人,对对方母亲称令堂、太君。扩展资料:引证解释:1.尊贵的称谓或称号;敬称。《谷梁传·哀公十三年》:“王,尊称也;子,卑称也。”晋 干宝《搜神记》卷十四:“公主者,女之尊称也。”鲁迅《书信集·致姚克》:“‘博士’‘学者’诸尊称,早已成为恶名。”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0.51:“ 中国 旧社会的习惯,社会地位较低的对于社会地位较高的,如卑幼对尊长,仆人对主人,平民对官长,穷人对阔人,是不能用第一第二身指称词的,得用尊称和谦称。”2.尊敬地称呼。如:二弟尊称他为老师。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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