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问题

A某,65岁,北京市朝阳区居民。2003年3月杨某家在朝阳区某小区购买新房一套。2003年9月,新房装修完毕后,A某前去打扫卫生。由于屋内阳台地上残留小半块装修地板时剩下... A某,65岁,北京市朝阳区居民。2003年3月杨某家在朝阳区某小区购买新房一套。2003年9月,新房装修完毕后,A某前去打扫卫生。由于屋内阳台地上残留小半块装修地板时剩下的地砖,A某想到这是新建的小区,平时路人稀少,于是捡起来随手从10楼的阳台上扔到了楼下,结果将楼下拾破烂的B某当场被砸死。
问:根据犯罪构成的理论你认为A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是什么罪名?
展开
 我来答
hc315626
2011-11-14 · TA获得超过411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2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89万
展开全部
构成,即使是新建小区也是公共场所,如果是野外还可以使意外事故,这个是过失致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追问
如构成犯罪是什么罪名?
追答
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wangzheng_1108
2011-11-14 · TA获得超过79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58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58万
展开全部
主观没有杀人故意,但是A某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A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客观上:行为人A某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B某死亡的客观事实,A某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B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是在无人进入的峡谷,随意扔一块石头到悬崖下,砸死了爬山的探险家,可以说意外事件;但是在已经交付6个月的小区,并且在10楼的高度,应当预见到该地砖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应该是过度的轻信可以避免,而不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这种情形。
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问
根据犯罪构成的理论你认为A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追答
构成犯罪。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31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032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