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税率:17%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税法规定适用11%税率或者零税率的外,税率为17%;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低税率
适用11%税率的货物(2018年重大调整)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涉农”:粮食等农产品、农药、农膜、化肥、沼气;
(2)“涉民”: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
(3)“涉文”: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醛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2017-06-17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税率:6%、11%、17%、0;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之规定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13%的低税率被取消。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