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自2009年2月入职到2011年1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2011年2到2011年8月公司又给我交保险但是一直是欠费,2011年8月我辞职了于2011年8月2...
自2009年2月入职到2011年1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2011年2到2011年8月公司又给我交保险但是一直是欠费,2011年8月我辞职了
于2011年8月24日申请劳动仲裁,我是否能得到2009年2月入职到2011年1月双倍工和保险的资补偿和经济补偿
公司答应给1万块钱,把今年的保险全部给补上,不知道这样行不。 展开
于2011年8月24日申请劳动仲裁,我是否能得到2009年2月入职到2011年1月双倍工和保险的资补偿和经济补偿
公司答应给1万块钱,把今年的保险全部给补上,不知道这样行不。 展开
3个回答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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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只是,如果对方抗辩超过一年时间的仲裁时效,那么,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员工方的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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