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不可以判决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法院可不可以判决强制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私人欠款? 如果可以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 也要相关法律依据来作证。  急&n... 法院可不可以判决强制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私人欠款?  如果可以 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  也要相关法律依据来作证。  急   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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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延庆
2022-01-26 · 公司事务,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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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判决个人用住房公积金来还债,属于强制执行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用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为了平衡被执行人的生存权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的关系,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冻结划拨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财产,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职工对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只是处分权受到限制。但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限制仅限于职工本人,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可以主张执行豁免的财产范围。公民必须以个人所有财产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无限责任,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对一些财产可以主张豁免,但主张豁免的财产范围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财产。执行豁免制度是出于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制度设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强制执行不违背国家设立住房公积金目的,不侵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在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这种条件要以不违背设立目的,不损害公共利益,不侵害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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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属于公民的私人财产,可以判决用住房公积金来还债,可以在执行中解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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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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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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