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的议论文可以以香港回归作为主题,描述事情的原由到结束,最后以中国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收尾。
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
1997年7月1日当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结束长达155年的英国的统治,香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绝大部份香港华裔居民自动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当时清朝战败于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清朝再次被英法联军打败,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清朝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这三份条约正本由台湾当局外交部典藏于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
1982年,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双方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签订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了1997年7月1日起,中国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行使主权和治权。
扩展资料: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跻身“亚洲四小龙”行列,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众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就拿随地吐痰、乱扔脏物来说吧,港府立法,处以1500——5000港元的罚款,交不上钱的就蹲班房。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三天的时间,所到之处,没见过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的。
这使我联想到最近沸沸扬扬的“红心鸭蛋”问题的报道。去年的“苏丹红”事件,国人惊魂未定,今年又相继出现了红心鸭蛋、鸡蛋、多宝鱼案件。难怪百姓议论说:“现在吃什么放心呢?真是提心吊胆,“防不胜防”啊!
日常生活中,每天离不开的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药超标。无奈专家支招,介绍清洗蔬菜、水果的小常识。多种食品超标添加色素。比如辣椒油里加入苏丹红。面粉中添加增白剂。都提倡吃全麦粉了,还在人为的制造麻烦,令人费解。猪、牛、鸡、鱼、饲料里添加激素,抗生素。使人吃了发胖,体内产生抗药性。难怪雏鸡40天左右就能长到3——4斤重,鲤鱼2——3个月也长到3——4斤重。据报载,现在鸡的营养价值不如原来的50%。
付食品中的豆制品、粉条、熟肉制品,糕点、糖果、罐头、蜂蜜、糖炒栗子、冰糖葫芦等“进口”食品,都曾发生过造假,违禁添加等事件。更有甚者,过期变质食品继续销售,贩卖使用垃圾食油,有疫病的死猪肉制成香肠出售等伤天害理,骇人听闻的案件也曾发生。更何况假烟、假酒案件层出不穷,甚至国药准字的药品,致死人命案件也有发生,令人不寒而栗。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事件屡禁不止?为什么一些执法部门总是“亡羊补牢”。究其原因,无非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现行的食品安全,依照的是11年前的《食品卫生法》。该法条款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尽快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已迫在眉睫。除全国人大立法外,个人认为,各省、自治区人大、政府也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且要详尽,操作性强。因为全国人大立法,不可能把各地食品安全的细节全部包括进去。
立法中的一个核心,就是必须严惩。食品造假等于图财害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凡是危害了公共健康的,应一律提起刑事诉讼,并可视情节轻重量刑,直至处以死刑。再者就是重罚,罚得他倾家荡产,根除再次犯罪的的经济基础。
除立法外,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食品安全形成强有力的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
立法和执法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需要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素质高的执法队伍。这支队伍可以市县为单位,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拥有能够独立的执行检查、监督、处理案件的职权。不应再隶属于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避免权力分散,互相扯皮。在国务院清理各种着装中,这支执法队伍应和国家的公检法司机关一样,头顶国徽,着装整齐,代表国家保护食品安全,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百姓面前。
对执法人员要制定铁的纪律。我曾听说过公路运输超载屡禁不止的例子。原来,国家交通、公安等八部委下发治理超载的通知后,在具体执行上出了问题。超载车辆接受检查时,行车执照里夹上200元人民币,尽管超载严重,均可顺利过关。从这一例子可以看出,建立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是执法的关键。不然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当然这又涉及到了反腐问题。因此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统筹规划。但是可以断言,只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就能把食品安全所有问题都能解决了的想法和作法是十分有害的。
百姓期待着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尽快解决。相信也一定能够解决。
参考资料: http://www.php168.com/wenxue/bencandy.php?fid-1039-id-124998-page-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