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关于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失业就业登记证的有关事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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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一般都有一些基本项目的检查例如,抽血,心电图,B超,尿检,内科,外科 胸透
一般这些没有问题都是能过的,如果体检有问题,这种事情交给 红太阳体检 就可以了!
公司如果没有指定体检医院。可以帮助搞到一份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
体检有不合格项目或问题交给红太阳体检,祝君工作顺利
一般这些没有问题都是能过的,如果体检有问题,这种事情交给 红太阳体检 就可以了!
公司如果没有指定体检医院。可以帮助搞到一份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
体检有不合格项目或问题交给红太阳体检,祝君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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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16号文件)。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6号文件)
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市劳发[2009]303号文件)
(二)、概述:《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我市境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也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持证者凭此可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地方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和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金。
2、事项申办条件:
发放范围:失业登记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就业登记发放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统称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本市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含自主创业)的外省、市劳动者。
3、需要提供的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失业状况证明;
(4)《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学历、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开具的相关证明。
(6)有关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破产或停止经营证明。
就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就失业登记由用工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职工花名册及参保明细单;
(5)《登记证》原件(首次就业除外);
(6)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发放流程:
失业登记发放程序:
(1)凡我市户籍有就业要求的新成长劳动力、为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核发《登记证》。
(2)凡在我市市级以上各档案托管部门托管的失业人员,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社会开具证明,向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由档案托管部门核实并汇总信息,由市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登记证》。
就业登记发放程序:所有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为在职在岗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申领《登记证》
(三)市本级各档案托管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流程
1、办理“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2、办理“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四)办公地址:西安市建工路28A;咨询电话:12333、82284231。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16号文件)。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6号文件)
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市劳发[2009]303号文件)
(二)、概述:《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我市境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也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持证者凭此可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地方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和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金。
2、事项申办条件:
发放范围:失业登记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就业登记发放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统称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本市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含自主创业)的外省、市劳动者。
3、需要提供的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失业状况证明;
(4)《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学历、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开具的相关证明。
(6)有关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破产或停止经营证明。
就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就失业登记由用工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职工花名册及参保明细单;
(5)《登记证》原件(首次就业除外);
(6)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发放流程:
失业登记发放程序:
(1)凡我市户籍有就业要求的新成长劳动力、为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核发《登记证》。
(2)凡在我市市级以上各档案托管部门托管的失业人员,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社会开具证明,向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由档案托管部门核实并汇总信息,由市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登记证》。
就业登记发放程序:所有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为在职在岗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申领《登记证》
(三)市本级各档案托管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流程
1、办理“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2、办理“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四)办公地址:西安市建工路28A;咨询电话:12333、8228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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