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竹难书的本义为器中空,引申为尽,用尽。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写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罄竹难书,指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说完。
出自《吕氏春秋·季夏纪》:“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本意都是“事端繁多,书不胜书”。
《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说隋炀帝的十大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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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字型区分:“罄”不能写作“馨”,“罄”古同“磬”,可作“磬竹难书”。《皮日休文集》第九卷〈移元征君书〉:“果行是道,磬南山之竹,不足以书足下之功,穷百谷之波,不足以注足下之善。”意思是说,用光南山的竹子当竹简,也写不完你的功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罄竹难书
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
此成语出处:《旧唐书•李密传》:“磬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罄:尽。竹:古代写字的竹简。原指要写的事太多,写不过来。后用来形容罪行极多,写也写不尽。
成语起初形容“乱象极多”,后多指“罪行极多”。虽偶而有正面用法,指“善行”或“功绩极多”,但一般引用此语时,多习惯使用负面含义:“形容罪状之多”。在未说明的状况下, 使用正面用法,易造成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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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难书最早出现于《吕氏春秋》:“乱国所生之物,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也。”《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本意都是“事端繁多,书不胜书”。
《新唐书﹒李密传》:“隋时李密移檄郡县,数炀帝十罪曰:‘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描述乱世的各种异象,如:马有生角、雄鸡五足、鸡卵多毈、有豕生狗等。又说:其主不知惊惶亟革,上帝降祸,凶灾必亟。“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意谓这些怪象都是政治败坏所产生的乱亡之兆,而多到用光 荆、越 两地的竹子来写都写不完。
参考资料:
罄竹难书,指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说完。
罄:《说文》器中空也。古文磬字。《诗·小雅》罄无不宜。《传》罄,尽也。《左传·僖二十六年》室如县罄。《释文》罄,亦作磬,尽也。本义为器中空,引申为尽,用尽。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写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
1、成语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2、近义词:十恶不赦、罪大恶极、擢发难数、作恶多端。
3、反义词:宅心仁厚、丰功伟绩。
4、成语解释: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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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吕氏春秋·季夏纪》:“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本意都是“事端繁多,书不胜书”。《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说隋炀帝的十大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
参考资料罄竹难书_百度百科
罄竹难书:
古同“罄”,空,尽;竹:竹简,用以写字;书:写。用尽竹子也难写完。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后泛指事实多,写不完。
出自《吕氏春秋·季夏纪》:“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
《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本意都是“事端繁多,书不胜书”。
《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说隋炀帝的十大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
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
【成语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近义词】十恶不赦、罪大恶极、擢发难数、作恶多端
【反义词】宅心仁厚、丰功伟绩
【成语解释】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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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李渊自从在太原起兵以后,自任为大将军,积极地向隋军进攻。
这个时候,突厥的力量很强,李渊因为一方面担心突厥坏事,一方面又想要借用胡人剽悍的胡马,所以听从别人的建议。
向突厥的始毕可汗合约,双方约定:“若得攻入长安,民众土地归于唐,金玉缯帛归于突厥。”
李渊为争取人心,大开粮仓,救济灾民,并且乘机招募义兵。
然而,这些义兵都是乌合之众,没有经过检阅练习,所以带领起来万分辛苦。
此时,李密在河南省东部,拥有极大的力量,而且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檄文声讨隋炀帝,其中的名句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这句话的意思是,用完南山的竹子做简策,也写不完炀帝的罪状。
罄是用尽的意思。用东海的滔滔大水,也写不完炀帝的罪恶。以后我们形容罪状之多,写都写不完,称之为“罄竹难书”,这就是此句成语的由来。
自从这一篇檄文一出,海内轰动,人人传阅,李密的声势如日中天,各地反隋的领袖如窦建德和徐圆朗等纷纷上表,劝请李密即天子位,李密却以为洛阳尚未拿下,还不必急在一时。
因为李密的声势浩大,所以李渊想要来拉拢他,遣使通书。李密自以为力量雄厚,要求李渊率领步骑数千到河南来,当面缔结盟约,由李密自任盟主。
李渊不敢得罪李密,却又不想跑到河南去。他笑着说:“李密这个人如此夸矜自大,我正准备进兵关中。
如果一口回绝他,等于平白又多了一个敌人,不如拍拍他的马屁,使他更为骄傲,然后再慢慢观看鹬蚌相争,好来坐收渔利。”
于是,李渊就命令温大雅回了一封书信给李密,信上说:“天生万民,必有司牧,当今能为司牧。
作为天子者,除了你还有什么人?老夫年逾知命(知命为五十岁),没有这个野心了。愿意跟着大弟你,攀鳞附翼。”
李密见到信,看得眉开眼笑,乐不可支。从此,对李渊深信不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罄竹难书
罄竹难书: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
罄竹难书,指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说完。
《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说隋炀帝的十大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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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用法:
罄竹难书一语,最初形容“乱象极多”,后多指“罪恶极多”。虽然亦有正面用法,指“善行”或“功绩极多”,但一般引用此语时,多只用以“形容罪状之多”。在未说明的状况下使用正面用法,可能会造成误会。也可作“磬竹难书”。
辞典解释:
《汉语大词典》:“极言事实之多,难以尽载。常指罪恶,後偶亦形容好人好事。”《汉语成语考释词典》:“指事实很多,难以写尽,多用来指罪恶,间或指功绩。”《辞源》:“喻项目之多,不尽期录。”
《汉语成语考释词典》:“指事实很多,难以写尽,多用来指罪恶,间或指功绩。”
《辞源》:“喻项目之多,不尽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