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应不应该交所得税?谢谢
3个回答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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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交的,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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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作为补助收入要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可以从总收入中减除,但其相应的费用、折旧、摊销等也不能税前扣除。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标准,必须看以下三个文件:
1、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财税[2009]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1、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财税[2009]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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