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骚扰电话..是触犯法律的吗.?
最近老是有个电话打来..我用手机拒绝陌生人电话但是还是能打进来..
郁闷.我打电话到移动去问.它居然回答我是个虚拟号码.无法查到.来电来源. 请问这样的电话是触犯法律的吗.?
不知道是谁打来的.搞得我都想打110了.这样有用吗.?
电话每次打过来.接了 对方没声音.跟谈不上恐吓.
移动公司都不能给你答复 110能行吗.? 展开
2020-07-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打骚扰电话,达到以下法律所规定的程度的,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国还没有明确的制止电话、短信骚扰的法律法规,但是,被骚扰者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追究骚扰者的民事责任。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电话骚扰对他人的人格权造成了侵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一般言语上的侮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才能构成侮辱罪。
打骚扰电话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请保留通话记录,直接报警处理。
扩展资料:
2018年7月3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江西省电信条例》,其中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或者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电信用户对具体的骚扰或者广告、诈骗电话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禁止拨入要求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禁止拨入服务。
法规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传送主叫号码,阻断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规范电信线路出租行为,不得擅自转接国际来话或者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接入服务。
2018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三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骚扰电话治理工作步伐。
2018年8月23日,工信部就骚扰电话治理回复称,当前,骚扰电话治理工作已逐步进入“深水区”,现有单纯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难以取得进一步的明显成效,源头治理亟待加强。对经警示仍继续采用电话外呼方式违规经营扰民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堵住骚扰电话产生源头。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其行为干扰了你的正常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2018年7月3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江西省电信条例》,其中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或者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电信用户对具体的骚扰或者广告、诈骗电话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禁止拨入要求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禁止拨入服务。
法规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传送主叫号码,阻断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规范电信线路出租行为,不得擅自转接国际来话或者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接入服务。
2018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三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骚扰电话治理工作步伐。
2018年8月23日,工信部就骚扰电话治理回复称,当前,骚扰电话治理工作已逐步进入“深水区”,现有单纯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难以取得进一步的明显成效,源头治理亟待加强。对经警示仍继续采用电话外呼方式违规经营扰民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堵住骚扰电话产生源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骚扰电话管理条例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其行为干扰了你的正常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拓展资料:
工信部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方案》强调,由各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各行业商业营销规范管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严格规范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牵头,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牵头,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
《方案》明确提出,对金融类电话营销,售房租房电话营销,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这四大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进行规范。
给你推荐几个办法吧,希望你早日摆脱魔掌。
1,打电话报警,虽然没什么用处,警察也不会为此而出动,但起码运气好的话遇到个有责任心的警察,他会帮你打电话反恐吓一下。至于移动嘛,你根本就不用给他们打,他们要管你这事,母猪都能上树!
2,遇到骚扰电话,很简单,接通它,然后放在一边,假如你开着电视,那最好不过了,放到电视跟前,让骚扰者感受一下电话电视的独特魅力。反正掏钱的是他。
3,比较损的招,别说是我告诉你的,。你把他号记下来,然后就做成N个小广告,到处去贴,内容嘛,嘿嘿,就说是祖传治疗性病等等,嘿嘿。
4,现在有很多名为道歉网的网站,你可以去看看,或许会有所收获。
最后说一下所谓的治安管理条例,个人觉得摆设的成分更大点,除非以后移动电话都实行实名制,否则在一个136,158,159满天飞的年代,你有多少精力去追查一个飘渺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