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能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基础条件。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
2、和谐社会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公平正义、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是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活力是和谐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3、和谐社会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整合,确保社会平安;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法律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的处理。
扩展资料:
“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有机统一的
文明和和谐都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目标,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二者的区别是它们的内涵、侧重点有所不同,文明是人类社会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进程中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的总和,侧重于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进程所获得的一系列进步性成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社会各方面综合要素的和谐。这与“三个文明”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