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的电话号码:0310-2073769;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传真:0310-3022465;
电子邮箱:hdsgajbgs@126.com。
邯郸市公安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公安厅的指示;拟订、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扩展资料:
邯郸市公安局职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部署、协调全市的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严密掌握全市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协调指导反恐怖工作,搞好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
三、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和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组织、协调、查办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五、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环境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和林业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七、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市收押监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打击互联网上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财务、装备、基建、生活服务等工作;搞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电子监控设备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公安系统的科研项目、普及推广公安科技工作。
十五、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加强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十六、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公安局职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