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但是需要提前取得原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事业单位在编若想报考公务员考试,首先要看考生所任职位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如果任职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报考。
如果满足,考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但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才可以报考。
非编制人员,报考无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符合条件的职位就可以直接报考。
拓展资料: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的途径
1、参加省级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级公务员招考,主要岗位设置在乡镇,部分岗位为公安干警、法院、检察院岗位等。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去参考,工作年限务必要超过1年。
2、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
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地级市或者县政府会面向本地区或者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储备干部)。这类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最少具备3年工作经验,年龄也有具体要求,总体来说,要求很严格。
3、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
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见的有,某单位引进高科技紧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为副科级干部等。不过这类情况很少见,而且对人的要求特别高。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06月26日至1996年06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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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但是,如果是服务期限的事业在编人员,比如乡镇事业编,一般都有三到五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辞职,不能调离,自然也不能报考公务员。一旦报考了,按规定除了需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外,还必须取得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才能报考。否则,一样过不了面试。
报考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情况,不能隐瞒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查实,将被记入个人诚心档案,今后不再允许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所以有服务期限制的在编人员一定要注意,不能刻意隐瞒个人信息,比如不填单位等,这不但不会给自己提供便利,还会带来很多麻烦。
至于证明怎么开,建议你从单位领导着手,做通领导工作,再由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比你直接去开证明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