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7年买的房,我妈给的首付,但属婚后买的。贷款也是一起还的。现在要离婚要分他一半吗?
房产证一直是我自己的名字。但婚后买的,不是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他婚前有20万贷款。也需要我还一半吗?...
房产证一直是我自己的名字。但婚后买的,不是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他婚前有20万贷款。也需要我还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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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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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应当是你说的这样,但是你只要有证据证实是你妈买的,而且只办的你的名字,明确赠与给你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
这个应当是你说的这样,但是你只要有证据证实是你妈买的,而且只办的你的名字,明确赠与给你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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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婚姻法出台了。房产是你的,这个婚前婚后没关系。他的贷款是婚前的,也和你没关系啊,不需要你还的。
追问
新婚姻法里,好像婚前的是属个人财产。我们婚后买的,所以应该要属双方共同财产。而且现在房价升了好多。他想要分一半。但他婚前的20万贷款我也有一半尝还责任。悲哀的。
追答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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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看使用谁的名字注册的了,要是是你的名字的话,那就好办了,分还是不分你自己决定,要是用人家的名字注册的话,那你就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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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有规定,房子是你的,不需要分他一半,他负担的你们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你要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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