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二手车交易公司需要准备什么
一、开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二、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二手车交易市场诚信度不高,是业内的共识,更是制约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消费者之所以对二手车心存疑虑,固然是因为二手车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普通消费者依靠所掌握的知识难以辨别车辆的优劣。
更多的还是由于中国二手车市场发展时间较短,行业法规、行业标准不是很完善,行业结构还不完整,经营主体大多数为规模小的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故意隐瞒车辆的质量缺陷,在行驶里程表上做文章等欺瞒现象和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长期以来,国内还没有一套完整、严谨、科学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二手车鉴定主要是评估师通过专业知识以及评估经验对于目标车辆进行评估。并且多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目标车辆的残值进行评估,造成了普遍存在的轻鉴定重评估、评估随意性大等问题。
同时,中国二手车市场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公民诚信体系尚未建立、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信息不公开等问题,消费者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按照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获取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二手车交易市场
2024-12-24 广告
开二手车交易公司需要准备:
一、准备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③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④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⑥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⑦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③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开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股权分配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几个要点:
1、团队要有明确的老大,切忌平均分配股权
平均分配股权的问题在于,当几个创始人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容易出现拍板人缺失,决策陷入僵局,不利于团队的稳定。股权分配时要避免平均分配,一定要有老大的角色。
2、股东人数不要太多
股东人数太多,就会导致决策比较难推动。比如在做工商变更时需要所有股东签字,此时如果有股东去外地出差或出国旅游,不能凑齐所有人员一起签字,就会耽误变更的时间。另外,不太稳定的小股东最容易产生股权纠纷,阻碍企业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开二手车交易公司需要准备:
一、准备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③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④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⑥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⑦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③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开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二手车交易公司需熟知商务部发布的《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
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
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
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交易合同原件;
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我国的二手车交易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第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
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参考资料: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开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依法设立的、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它具有中介服务商和商品经营者的双重属性。
具体而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功能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置换、拍卖、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美容装饰、售后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过户、转籍、上牌、保险等服务。
此外,二手车交易市场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查二手车交易的合法性,坚决杜绝盗抢车、走私车、非法拼装车和证照与规费凭证不全的车辆上市交易。
管理办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外商投资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车交易市场
分析如下:
开二手车交易公司需要准备:
一、准备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③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④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⑥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⑦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③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开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公司注册 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