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签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因为工作太累,想辞职,但老板不发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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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您可以随时辞职。并主张自己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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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谁也不能证明你过了试用期,你就说试用期是1.2个月都行,所以在以在试用期随时辞职为理由辞职,老板不敢不发工资的。一分也少不了你的。打12351投诉或当地劳动监察电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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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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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按劳取酬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老板克扣你的工资,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纵横法律网 田树森律师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按劳取酬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老板克扣你的工资,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纵横法律网 田树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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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知老板:
1.不发工资不合法;
2.不签合同违法;
3.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
如不给工资上告劳动局,如给工资就善良一点就到此为止。
1.不发工资不合法;
2.不签合同违法;
3.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
如不给工资上告劳动局,如给工资就善良一点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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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在他那干工,就形成了雇佣关系,你付出了劳动,他必须给你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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