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是什么概念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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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是商标在注册与审核期时使用的版权标志,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用圆圈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圈R则是在审核期过后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使用的版权标志。
只有注册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盟
2019-09-23 广告
1.加盟是指由许多个别店铺经营者透过总部的指导经营相同品牌连锁店的一种连锁经营方式。
2.加盟的特点如下:
①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②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③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④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⑤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⑥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⑦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⑧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3.只能慢慢来了,等你和总部那边沟通好再让他们出示商标注册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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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的注意事项
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商标注册证。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另外,需要格外注意的是:
一、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筹措资金,合理的投入资金;
二、控制好经营成本,规划好进货策略;
三、学会管理员工;
四、学会管理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五、与加盟总部协调共进;
六、积极积累行业经验。
当然,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盟
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扩展资料:
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相关技巧
一、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筹措资金,合理的投入资金
二、控制好经营成本,规划好进货策略
三、学会管理员工.
四、学会管理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五、与加盟总部协调共进
六、积极积累行业经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盟
连锁: 一个公司或集团开设的经营业务相关、方式相同的若干个商店。
从营销的角度上来讲,加盟和连锁是有一定区别的,首先,加盟是要投入一定的前期资金,但连锁可以投入可不投入,可以有厂家连锁,但加盟意味着你要投入部分的资金。加盟和连锁这二个词虽有一定的区别,但都是一个促销市场新词。
忠告:加盟必须自己经过详细的调查:主要调查该公司的规模实力(实地调查)、商业信誉、品牌实力、产品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因为现在不少公司都是以加盟做为幌子来骗钱的。加盟也是一种投资,一定要谨慎的。
一.什么是加盟连锁经营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总部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合同规定,在总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总部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总部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连锁经营。
加盟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加盟经营。有资料表明,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70%-80%的连锁店是通过连锁加盟经营方式建立的。国际上运用连锁加盟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家乐福”等。
这种意义下的加盟经营,一般适用于商业企业,“3K”正是借鉴这些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实行了独特的“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
加盟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
二.什么是品牌维护费?
品牌维护费是加盟商取得某一连锁体系单店经营权的必要投资在签约当时即必须给付,相对总部也要提供开店经营管理的支援与协助,加盟商从此被授予该店品牌的使用权。让加盟商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商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经营方案…等经验,教授给加盟商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商收取相应的费用。
三.特许经营连锁模式对加盟者的好处
第一、可以降低创业风险,增加成功机会。在当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里,市场机会对于小资本的独立创业者来说已是越来越少。每年,全国几万家中小企业倒闭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资金有限,缺乏经验的投资者要在高度饱和的市场环境中独立开创一份自己的事业是困难重重,风险万分的。而投资者若选择一家业绩良好、实力雄厚、信誉颇高的特许经营连锁企业,加盟其连锁网络,其成功的机会将大大提高。中国有名俗话:树大好遮荫。小投资者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有个连锁总部作“靠山”,又可以从总部那里获得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援助,这对于缺乏经验的创业者来说,的确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业帮助
一家新店要独自摸索出一套可行的管理办法,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或许在这套管理方法成熟之前,该店就因为多走了弯路而无法维持下去。但如果投资者加入连锁总部,他就不必一切从头做起,尽管他完全没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他也可以立即得到总部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而这些经验是总部经过多年实践,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形成了一套规范的管理系统,加盟商照搬这些标准化的经营管理方式极易获得成功。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进货,降低成本,保证货源
连锁经营最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集中进货与配送上。由于加盟总部规模大,实力雄厚,可以获得较低的进货价格,从而降低进货成本,取得价格竞争优势。同时,由于加盟总部是有组织的,在进货上克服了独立店铺那种盲目性,加上总部配送快捷,加盟者能将商品库存压到最低限度,从而使库存成本相应降低。而加盟者卸下了采购重担,只需将全部精力放在商品推销上,这就加速了商品流转,提高了利润水平。
加盟者由总部集中统一进货后,另一大优点是可以充分保证货源,防止产品断档。补给不足,商品缺货是一些个体零售商的常见现象。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店铺的信誉及客源。而加盟者则不需要担心这一点,总部已经为其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产品配送服务。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和规范的服务
现代社会的消费者,关注的不仅仅是商品的价格。店铺良好的形象与高质量的服务已成了消费者关注的首选。因此,对于一个初涉商海的创业者来说,最头疼的问题就是不知如何提高自己的声誉,吸引消费者,即所谓的“打响招牌”。当然他可以利用大量的广告展开宣传攻势。但一般的个体经营者,资金有限,他想要创出自己的招牌可谓难上加难。
而绝大多数情况下,加盟总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若投资者加盟了连锁企业,可以分享到企业无形资产,使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誉随之提高。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一般也会把加盟者的分店看成是某大集团属下的企业,从而增加信赖感。因此,加盟者可以“借他人之梯,登自己发展这楼”。利用这种优势迅速稳固市场地位。
第五、加盟者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个体经营者加盟连锁组织以后,可以坐享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省去初创业时“打响招牌”的广告宣传费用,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六、加盟者较易获得加盟总部的铺货支持
对于一个独立经营者或初创业者,最关心和最棘手的莫过于资金的筹集,他们往往会因为资金没着落或不足,而不能顺利开业,丧失良好的市场机会,或者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而陷入困境。如果他们一旦加入连锁组织,资金的筹集就相对来说容易得多。连锁总部对有良好经营能力的加盟者,但一部分资金又暂时不能到位的情况,会采取铺货支持的办法,支援新店铺的开业。而加盟者就可以在前期将店铺顺利运转。
第七、加盟者可以获得连锁总部的经销区保护,以避免同商铺的恶性竞争,共同对付其他竞争者,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由于加盟连锁总部将从各加盟店收集来的信息数据加工后及时反馈给加盟店,并随时对周围的各种环境作市场调查和分析,其中包括:消费水平的变动,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各加盟者能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当然,特许经营连锁对加盟总部也是有好处的。首先,加盟总部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总部指在加盟经营活动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授予加盟商使用的事业者。
加盟经营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之间,无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合同或协议,据此:
(a)总部授予加盟商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双方确定的加盟经营体系开展经营的权利;
(b)总部授予加盟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或与其有关的标识、商业秘密、机密信息资料或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总部作为任何知识产权的登记使用者或经他人许可的使用者,将其拥有的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授予加盟商;
©总部有权在加盟连锁经营协议期限内,按照经营体系的要求保持对加盟商业务活动的管理;
(d)总部有义务协助加盟商开展经营,包括提供资料、服务、培训以及销售、业务或技术上的支持;
(e)总部可要求加盟商支付一定费用或用其它形式对价,作为对授予权利的回报。
加盟总部看重的是加盟者在自己的区域内有一定的优势,如销售渠道及网络资源优势,人际关系及公共关系等优势。总部,作为一个外来者去开拓一个市场,很难在上述优势上有本质的超越。因而,加盟连锁总部可以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其次加盟总部在确保全国销售网络的同时,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改善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开发新产品,挖掘新货源,作好后勤工作,加快畅销产品的培养;总部可以研究改进店铺设计,广告策划,商品陈列,操作规程,技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各分店保持统一形象,形成新特色,更好地吸引消费者。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连锁模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个小资本的创业者,选择特许经营连锁组织不失为是一个明智之举!
一、加盟是指由许多个别店铺经营者透过总部的指导经营相同品牌连锁店的一种连锁经营方式。
二、加盟的特点如下:
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