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5
天达会计事务所代理人员于2011年3月受托对新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8万元、三新研发费用30万元、200...
天达会计事务所代理人员于2011年3月受托对新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8万元、三新研发费用30万元、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的设备租赁费6万元;销售费用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680万元;财务费用中,未完工工程贷款利息支出20万元,银行罚息支出2万元;营业外支出中,赞助某商场开业3万元,直接向灾区捐款5万元,向希望工程捐款8万元,向某企业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行政罚款5万元,税收滞纳金3万元
2.在累计折旧中计提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在用设备折旧费1万元
3.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提取坏账准备金3万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1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中:国库券利息收入6万元,从连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息4万元;另有一笔投资清算的收益150万元(10月份从进行清算的某企业分回剩余资产800万元,账面投资成本为650万元,占该企业资产比列为25%,该企业清算时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为400万元)
5.该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4500万元,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已按25%的税率计提并缴纳了所得税15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调整计算该公司200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项目: 展开
1.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8万元、三新研发费用30万元、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的设备租赁费6万元;销售费用中,广告和业务宣传费680万元;财务费用中,未完工工程贷款利息支出20万元,银行罚息支出2万元;营业外支出中,赞助某商场开业3万元,直接向灾区捐款5万元,向希望工程捐款8万元,向某企业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行政罚款5万元,税收滞纳金3万元
2.在累计折旧中计提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在用设备折旧费1万元
3.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提取坏账准备金3万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1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中:国库券利息收入6万元,从连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息4万元;另有一笔投资清算的收益150万元(10月份从进行清算的某企业分回剩余资产800万元,账面投资成本为650万元,占该企业资产比列为25%,该企业清算时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为400万元)
5.该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4500万元,2010年度财务报告中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已按25%的税率计提并缴纳了所得税15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调整计算该公司2009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项目: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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