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参加的工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

 我来答
爱肝俱乐部
推荐于2016-02-25 · TA获得超过74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4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国内反对乙肝歧视的案例早在2003年就已出现,国家立法部门也对其越来越关注,今年5月份劳社部专门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反对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现象。就业者应首先查看该行业有无对就业条件的特殊需要,如餐饮等行业,否则用人单位就无权以此为由不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就业的权利。除此之外当事人若遭歧视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此路走不通则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