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019-06-21 · 让您轻松解读财经资讯的门户网站!
2.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扩展资料: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一、10类合同,即: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7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三、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四、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2、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4、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5、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税金。
扩展资料:
一、印花税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2、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三、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2、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4、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5、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税金。
扩展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2、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3、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4、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权属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不交税其他凭证。
5、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票据(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6、印花票据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票据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票据不得重用。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7、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票据。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票据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