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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首付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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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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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买房
现在买房很大一部分人都会选择贷款,除了商业贷款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贷款买房。只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规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或12个月),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管是异地还是本地贷款买房都可以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对商业贷款来说还比较便宜,利息比较低。但是公积金贷款也会参考个人的征信记录,如果你的征信记录不良,住房公积金中心也会拒绝贷款。
2、租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或者市场租房房租。需要连续交满3个月的租金,且名下没有自有住房、单位自建住房、团购房、拆迁安置房等原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各地都有限额规定。一般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3、装修住房
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住房装修,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不过,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和装修贷款业务目前并不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新增业务,装修提取或贷款是否可行还要依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房屋和房屋大修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够买房屋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凭证,而房屋大修则要提交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住房的装修,一般性的小修,中修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4、还购房贷款
不少人在买房时都会选择一次性付清全款,很多会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银行贷款,在还款时,公积金就能帮上忙。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用来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同时也能够去抵扣利息和本金的归还。
5、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未成年子女、配偶,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6、销户提取余额
当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时;或者说当本人离、退休或达到离、退休年龄时;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现在买房很大一部分人都会选择贷款,除了商业贷款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贷款买房。只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规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或12个月),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管是异地还是本地贷款买房都可以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对商业贷款来说还比较便宜,利息比较低。但是公积金贷款也会参考个人的征信记录,如果你的征信记录不良,住房公积金中心也会拒绝贷款。
2、租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或者市场租房房租。需要连续交满3个月的租金,且名下没有自有住房、单位自建住房、团购房、拆迁安置房等原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各地都有限额规定。一般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3、装修住房
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住房装修,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不过,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和装修贷款业务目前并不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新增业务,装修提取或贷款是否可行还要依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房屋和房屋大修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够买房屋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凭证,而房屋大修则要提交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住房的装修,一般性的小修,中修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4、还购房贷款
不少人在买房时都会选择一次性付清全款,很多会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银行贷款,在还款时,公积金就能帮上忙。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用来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同时也能够去抵扣利息和本金的归还。
5、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未成年子女、配偶,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6、销户提取余额
当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时;或者说当本人离、退休或达到离、退休年龄时;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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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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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6种用法:购房;自建、翻修、大修房屋;租房;纳入低保家庭;治疗重大疾病;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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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也就是平时单位给我们交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 它由两部分组成,单位交一半,个人交一半,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每月的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职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个人缴纳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纳比例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上年收入总额÷12) 【缴纳比例】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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