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根据《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将民主生活会改为每年召开一次
为便于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决定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
时间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间。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扩展资料
《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第三条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
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党委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特殊情况可一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