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时的契税问题~
夫妻共有一处房产,登记妻名字。妻去世前立遗嘱(经公证)名下财产全部由子继承,若夫和妻的父母都愿意放弃继承,那这处房产是否可以全部登记到子名下?若可以,过户时是否要交契税?...
夫妻共有一处房产,登记妻名字。妻去世前立遗嘱(经公证)名下财产全部由子继承,若夫和妻的父母都愿意放弃继承,那这处房产是否可以全部登记到子名下?若可以,过户时是否要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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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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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全部继承儿子名下 因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妻只占有房产50%产权 儿子最多也只能继承其50%产权 而父亲的50% 不能继承(因父亲还在世)
2、其实公证遗嘱和 放弃继承权公证 选其一即可 根据我国继承法 被继承人身前有遗嘱的从遗嘱 遗嘱上写明遗产归谁 就是谁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的父母 配偶 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均分遗产 所以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 妻子的父母以及丈夫同时签字 妻子的50%产权才能被儿子继承
3、若想将房子产权登记儿子名下 有几种方法
第一 按遗嘱继承将妻子50%产权给儿子 父亲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 但是 遗嘱继承和赠与都需要交契税
第二 不使用公证遗嘱 而是再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 丈夫及妻子的父母申明放弃继承权 由儿子继承母亲50%产权 然后 父亲同样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 这个可以省去50%的契税(但是会多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因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 但是赠与需要 所以可以省去50%
第三 暂时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由夫妻双方父母申明放弃房屋继承权并公证 等丈夫也过世后 儿子凭此继承权公证办理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这是以现在政策来说的 几十年后的什么政策谁也不知道 也许到那时已经有继承税了 可能比契税花的钱更多)
另外 儿子继承房产后 无论是以上述哪种方式过的户 当他再次出售该房屋时 需要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
2、其实公证遗嘱和 放弃继承权公证 选其一即可 根据我国继承法 被继承人身前有遗嘱的从遗嘱 遗嘱上写明遗产归谁 就是谁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的父母 配偶 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均分遗产 所以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 妻子的父母以及丈夫同时签字 妻子的50%产权才能被儿子继承
3、若想将房子产权登记儿子名下 有几种方法
第一 按遗嘱继承将妻子50%产权给儿子 父亲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 但是 遗嘱继承和赠与都需要交契税
第二 不使用公证遗嘱 而是再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 丈夫及妻子的父母申明放弃继承权 由儿子继承母亲50%产权 然后 父亲同样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 这个可以省去50%的契税(但是会多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因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 但是赠与需要 所以可以省去50%
第三 暂时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由夫妻双方父母申明放弃房屋继承权并公证 等丈夫也过世后 儿子凭此继承权公证办理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这是以现在政策来说的 几十年后的什么政策谁也不知道 也许到那时已经有继承税了 可能比契税花的钱更多)
另外 儿子继承房产后 无论是以上述哪种方式过的户 当他再次出售该房屋时 需要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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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继承遗产不需要缴纳办理所有权登记环节涉及的契税,“妻去世前立遗嘱(经公证)名下财产全部由子继承”,该遗嘱所指向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因此还需要丈夫声明放弃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所有权的继承权(因为丈夫和孩子属于该处房产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所有权的第一继承人),不需要经过“夫和妻的父母”同意,但是如果将整套房产全部登记到孩子名下,属于丈夫的那一部分房产所有权属于赠予,而不属于继承,因此还要缴纳契税,只涉及按照该套房产所有权价值的一半计算缴纳契税。
法律很抽象,给你假设一下:
假设该套房产价值40万元,夫妻各自拥有20万元的所有权,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按照医嘱,由孩子继承,因此这部分属于免征契税的,但是另外20万元属于丈夫的那一部分,如果也登记在孩子名下,就属于赠予,税法上要按照视同销售对待,因此要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20*3%=0.6万元(假设契税税率为3%)。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继承遗产不需要缴纳办理所有权登记环节涉及的契税,“妻去世前立遗嘱(经公证)名下财产全部由子继承”,该遗嘱所指向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因此还需要丈夫声明放弃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所有权的继承权(因为丈夫和孩子属于该处房产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所有权的第一继承人),不需要经过“夫和妻的父母”同意,但是如果将整套房产全部登记到孩子名下,属于丈夫的那一部分房产所有权属于赠予,而不属于继承,因此还要缴纳契税,只涉及按照该套房产所有权价值的一半计算缴纳契税。
法律很抽象,给你假设一下:
假设该套房产价值40万元,夫妻各自拥有20万元的所有权,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按照医嘱,由孩子继承,因此这部分属于免征契税的,但是另外20万元属于丈夫的那一部分,如果也登记在孩子名下,就属于赠予,税法上要按照视同销售对待,因此要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20*3%=0.6万元(假设契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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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续承一半。另一半得办赠与,或买卖,但买卖比赠与的税低一半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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