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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二律背反
老子研究中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质实体抑或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没有必要陷入这种经院式的循环辩论中,而应当深入分析“道”的真实意义。如果打破老子
思想的神秘外壳,通而观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学可以提挈领地概括为三句话,即:
太初有道。
其道一为“变”,二为“反”。
圣人用之:明道,通变用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这两句话是《道经》的开篇之首,对于老子全书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规定与否定、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
斯宾诺莎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规定就是否定。”斯氏的这个命题所提示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具有无限性的实体来说,在质上对它的每一种确定,都必然意味着对其无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着否定。
斯宾诺莎曾经把无限性比做一个圆环。因为一个线段当它构成封闭的圆圈时,是既无起点也无终点,因而在质上是无限的(尽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种开区放问的线段,则无论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长,但在质上总是受到起点和终点的规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黑格尔把“绝对理念”也比做圆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个命题,与斯宾诺莎的“规定即否定”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涵义。老子认为,记本身无起点亦无终点,“绳绳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规定的无限实体。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认为,道也不是栖身于宇宙之外的一个超越物,它存在于宇宙中,存在于事物中。
这里老子实际提出了一种蕴涵矛盾结构的命题,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无形,无象。(“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14章)
另一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强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圆众甫。”(ZI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ZI意)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康德所谓“二律背反”,也就是逻辑上的所谓“悖论”。
黑格尔曾指出:“东方的哲人每每称神为多名的或无量名的,……因为有限的名词概念,不能满足理性的需要。”(《小黑辑》第 109页)老子之所以视道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盖也在于此。
老子认为,驾驭着方有而又超越千万有之上的道,乃是万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芸芸,各归其根”(16章)。由这一观点中,他引出反感觉论的认识论。他说:“天下有始,司以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意)
宇宙中的万物纷纷芸芸,而“道”却是他们的总体、本根。由于万物形态及现象的多样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达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万物的总体实体和本体,“道”。从而做到“不行而知,不为而成。”
老于贬低感性认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宇宙现象和人世经验的流动不居中,意识到感性认识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观性。黑格尔指出:
“对那些断言感官对象的实在具有真理性和确定性的人,他们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级学派的智慧……因为对于那些了解了这种神秘的人不仅仅达到了对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怀疑而且甚至于对它们的存在感到绝望,他们一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一方面也看见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41页)
老子正是从对感性事物的这种否定中走向对感性知识的怀疑和否定。他要求越过感性现象而直接深入到对宇宙实体——道的认识。他认为只有通过对这种普遍规律的认识才可以推导出对各种特殊事物的先验性的认识。所以老子这种反感觉论的认识论,实质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种尚处在萌芽形态的理性主义。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7434.html
人世间的道理需要不断修正完善。
出处:老子《道德经》第一章。
原文: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翻译:“道”如果可以用言语来表述,那它就是常“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辞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无”可以用来表述天地浑沌未开之际的状况;而“有”,则是宇宙万物产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从“无”中去观察领悟“道”的奥妙;要常从“有”中去观察体会“道”的端倪。无与有这两者,来源相同而名称相异,都可以称之为玄妙、深远。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奥,而是玄妙又玄妙、深远又深远,是宇宙天地万物之奥妙的总门。
扩展资料:
道可道,非常道。后人对这句话的诠释是存在歧义的。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诠释:
1、道若可以言说,就不是永恒常在之道。
持此种观点的人为《老子》注家的主流。从战国末期的韩非,到西汉严遵、东汉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陆希声等人,都主张道不可言说,主要是为了体现美感。
2、道可以言说,但不是人间常俗之道。唐代李荣把“常道“解释为“常俗之道”,认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
3、道可以言说,但道非恒常不变之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释为“不是常而无不变之道”,认为老子之道是变化无常的。
道德经:
《道德经》又名《老子》,第一章到第三十七章叫做“道经”,第一章开头曰:“道可道,非常道。”“德”在“道经”里面,顶多出现两三次而已,此谓上篇。下篇叫做“德经”(第三十八章到八十一章),第三十八章说的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从这里开始,有较多关于“德”的论述。
既然谈“道”谈“德”,就变成《道德经》。《道德经》的“道德”跟一般所谓的仁义道德不同,我们常说“这个人修养很好,很有道德,常常做善事”,这与《道德经》关系不大。当然也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老子认为“德”与“善”有点接近,这个“德”毕竟是好事,而“道”与一般常说的“道德”却毫无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可道,非常道
但是道的本意是道路,当然也可以引伸为人生的道路。人的一生就像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道路。有的人因偶然的机会,两条道路碰在一起;有的虽碰在一起,但随即又分开了;有的走进了羊肠小道,走进了歧路,从此再也碰不到了。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此所谓“道”,也就是要有一条人人都可以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要为人生找出一条可以走得通的路。因为我们走的路都不通,表面上我们都在道上行走,但我们都是在可道上行走,都不是常道,因此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走进了歧路,有的走得很辛苦。在人生道上,我们都会进行种种的活动。每一项活动大抵都会有所成,这有所成也就是名,所谓功名是也。每项活动都是可道,每项做成的活动都是可名。因此“名”不必专指称谓;事实上老子关心的也不是世间所有事物的称谓会否长久的问题。“桌子”作为桌子的名称固然是可名,但这一可名是否常名却不是老子所关心的。名是功名,名份或人间的一切价值。人生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创造,我们都要实现某种价值。但是当我们自以为创造了很多东西,自以为实现了很多价值,老子却说,你所实现的价值是真的实现了吗?这就叫名可名,非常名。
一般的,我们总认为文明是进步的,社会一定要发展,可道可名的东西都是好的。但是老子偏偏在这里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要我们反省,人门社会的种种真的是属於常道、常名吗?当你自以为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当你提出一项很了不起的学说、观点,老子却冷冷地说,道可道,非道;名可名,非常名。你的所谓事业,你的所谓成就是否真的是常道常名?很显然,老子说这句话,是要我们时时反省,当你以为一件事很重要的时候,那件事真的就那麼重要吗?当你以为一件事不很重要的时候,难道它就真的不那麼重要吗?当你以为你很有成就的时候,那些成就真的就是成就吗?当你认为自己没有成就的时候,难道你就真的一点成就也没有吗?当我们的社会迅速发展,科技无远弗届的时候,难道这些真的表示我们进步了吗?可是,另一方面,难道不也是表示我们确是进步了吗?……
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老子并不是要否定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醒我们注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那麼这不可道不可名的常道是什麼呢?在整本《道德经》内,老子至始至终都没有告诉我们,因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老子也把这真正的大道说出来,那就不是真正的常道了。即使用“道”这个名称,老子也只是说这是勉强为之(强字之曰道),请大家不要太执著於“道”这个名称。既然老子没有告诉我们道是什麼,那麼《道德经》五千言都说了些什麼呢?其实,老子一方面有所言,另一方面却也无所言,在言与不言不间,老子就将那恒常不变的大道向我们透露了出来。我们再继续看下去。
要弄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老子的<<道德经>>要阐明的是什么。
老子著道德篇,旨在向世人指明可以免祸于身、免祸于社会的圣人之道。
“道”是什么?
“道”就是规律,是自然界的规律,人生的规律。
“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人生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是可掌握的,但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认识的那样。
在<<道德经>>中,对“道”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其中最重要的观点是“存在”与“无为”,是对立统一的两方面,详解可看<<道德经>>。
“名”在这两句话中有两个含义,一是名利,二是指人或事物的表象。“道”是内在的、实际存在的东西,而“名”是外在的,是虚的东西,即平常所说的“虚名”。
“名可名非常名”是说,真正的名与利是可以求到的,但不是平常所认为的那种“虚名”。
这两句话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要正确认识人生的规律,只有从人生的规律中才能求得实实在在的名与利,即老子所说的“非常名”。
当然,这里所说的“名”并不是只指名字,否则老子也太肤浅了。
但也说明了名的重要性,好名可以让人名上加名。
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要弄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老子的<<道德经>>要阐明的是什么。
老子著道德篇,旨在向世人指明可以免祸于身、免祸于社会的圣人之道。
“道”是什么?
“道”就是规律,是自然界的规律,人生的规律。
“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人生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是可掌握的,但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认识的那样。
在<<道德经>>中,对“道”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其中最重要的观点是“存在”与“无为”,是对立统一的两方面,详解可看<<道德经>>。
“名”在这两句话中有两个含义,一是名利,二是指人或事物的表象。“道”是内在的、实际存在的东西,而“名”是外在的,是虚的东西,即平常所说的“虚名”。
“名可名非常名”是说,真正的名与利是可以求到的,但不是平常所认为的那种“虚名”。
这两句话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要正确认识人生的规律,只有从人生的规律中才能求得实实在在的名与利,即老子所说的“非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