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公司开车撞伤人该公司负责还是自己负责
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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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撞伤一人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现关于你的情况就这几种责任形式逐一给你剖析:
1,刑事责任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并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对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行政责任
违法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视其情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
3,民事责任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本次超载行为系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公司置自有财产安全不顾,也置职工安全不顾的做法显然不妥。当然,此次事故的发生驾驶员也有过失,驾驶员在明知超载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确听命公司安排不作反对的做法是有过失的,但显然属于一般过失,因此应由公司负责全部民事赔偿,赔偿后不能向驾驶员追偿。
所以你的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要看超载是谁的责任了,如果是你个人责任,公司承担完责任按法律规定可以找你追偿的。如果是公司要你超载就没你什么责任了,另外还要看你是不是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