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内劳动报酬是否需要注明金额?

我新去一家公司,发现他的劳动合同与以前工作过的地方的劳动合同不太一样。他在关于劳动报酬的诠释是这样写的:甲方实行岗变薪变制度,即乙方的工资随岗位的调整而调整。请各位帮帮看... 我新去一家公司,发现他的劳动合同与以前工作过的地方的劳动合同不太一样。他在关于劳动报酬的诠释是这样写的:甲方实行岗变薪变制度,即乙方的工资随岗位的调整而调整。请各位帮帮看一下,关于以上劳动报酬的内容是否合法。(以前的公司都是把税前金额写明),谢谢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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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RX82
2011-12-13 · 超过1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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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变薪变制是很多用人单位做人事调整时产生的。
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未发现你新公司这条是不合法的
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第(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有点相应
劳动合同中是否注明待遇金额有关于劳动报酬的条款,但具体数额有可能不确定和有浮动,希望协商处理。但该条款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我认为你这家新公司在对员工降职与升职做了相应的工资规定,比如你升职了但是在劳同合同中签定的是死工资那么对你是不公平的;如果员工降了职也可以进行工资的调整。
百度网友28636bd
推荐于2016-05-2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百度网友28636bd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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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至今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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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虽然用人单位有根据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权利,但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家公司的规定扩大了公司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权利,剥夺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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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dqzyc
推荐于2016-02-07 ·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ycdqzyc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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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参加工作,85年毕业于重大管理系,从事企管数十年,熟悉其理论及方法,劳资政策,经管的法律法规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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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注明劳动报酬的金额及如何加薪的制度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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