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综合险和一切险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财产综合险,包括九个方面共四十三条内容,该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该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财产一切险是承保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由于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外,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二、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内容不同
1、财产综合险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6)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2、财产一切险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扩展资料
财产综合险的近因原则:
(一)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
该原因即为近因。如果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畴,则赔;反之则不赔。
(二)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
若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赔。
若多种原因均不属保险责任,不赔。
若多种原因既有保险责任又有除外责任。
若其导致的损失能分清,则只能对承保危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若其导致的损失不能分清,则或与被保险人分摊损失,或不负赔偿责任。
(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
若损失时由两个以上的原因所造成,且各原因之间因果关系未中断,则最先发生的原因为近因。
一、性质不同
1、财产综合险,包括九个方面共四十三条内容,该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该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财产一切险是承保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由于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外,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二、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内容不同
1、财产综合险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5)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6)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2、财产一切险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扩展资料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诚信原则”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投保人在申请办理家庭财产保险应该向保险公司说明“任何可能影响承保人对是否承保做决定,影响承保人制定费率和保险条款的重要材料”。它们主要包括:
1、投保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家庭成员中有精神病人,曾发生过玩火、乱开煤气开关的事等。
2、保险人所负危险责任较大的事实。如有的投保人在治安不好地区买了商品房,平时没人住,该地区已经发生过几起盗窃事件等。
3、投保财产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如房屋地处低洼地,马路排水系统又不好,平时雨下得大一点,就会进水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综合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一切险
一般来讲,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比综合险要多,就条款责任方面来讲综合险是在列明责任里面的赔,不在列明责任的不赔,一切险是列明除外责任的,在除外责任里面的不赔,不在除外责任里面的就赔;一切险对于保险责任的描述是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比较好理解,意外事故就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原来在赔偿处理方面,保险价值的确定还不一样,但现在的2009版的条款对于赔偿处理方面基本统一了。不知道您具体要问哪一方面的区别,就条款来讲的区别就是上面所说的,有疑问请继续提问~~
在理赔过程中对事故原因的确认,需要被保险人举证。
财产一切险是除了列明的除外责任,且属于保险责任内的情况均赔偿,
在理赔过程中对事故原因的确认,需要保险人举证。
一切险的除了列明的除外责任,其余的情形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