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传统文化
一、首先就是要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1、一是要审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二是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
3、三是要坚守住传统文化的基本元素。
4、四是要建立传承的保障机制。
二、传承传统文化的精神理念,进行系统性的文化教育
既包括由国家组织的小学、中学、大学及以上的国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备基础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制定相关教育制度,将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阶段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
三、结合当前新时代的要求,赋予传统文化现代意义
结合当前新时代的要求,对传统文化赋予现代的意义,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对传统文化做出当代表述,为文化发展开辟出更大的空间。
只有调整适应当前时代的变化,推进传统文化创新创造,才能使得优秀传统文化始终与当代文明相互映衬,相互协调,成为新时代的新动力。
扩展资料
当代中国文化之间存在割裂现象,传承与弘扬方式较为单一
1、全球经济、文化交融发展,外来文化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对我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冲击。特别是在一些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盲目追求西方文化,鄙弃民族文化的现象。
2、二是对优秀传统文化认知存在偏差。广大群众的文化敬畏感逐渐丧失,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的文化素养集体退步,对传统文化的珍视感日益减弱。
3、三是传统文化没有与当代文化有机结合。对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解读不够,使得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出现割裂现象。
4、传承手段较为单一。一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中,社会参与度不高,多是由政府实施的传统文化“包办传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优秀传统文化如何更好传承
对于个人而言,我们需要做到:
一、有一定的文化积累。
二、明确方向。即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价值观相一致。
三、要有宽松环境。要允许磨擦事物存在、发展,不能视新事物为洪水猛兽,要鼓励不同思想文化自由交锋。
四、勇气和意志。需要整个民族的勇气和意志。旧的文化是过去社会前进的动力,新的社会也需要新的文化持之不懈地奋斗,并尊重事物发展规律,最终必然能取得胜利。
中国传统文化的断代,已经360多年。由于我们在很长时间内不能以开阔的胸怀理解资本主义,对于资本主义文明一直保持一种强烈的警惕性,不能积极地学习西方文化那些先进成果,结果反过来损害了我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进程。
这十多年间,又出现国学热,涌现一些国学大师。但笔者发现,一些人只是就国学谈国学,已走入歧路。今日谈国学,应站在整个世界文化背景去研究。要研究国学,就必须了解现代社会发展趋势。这样,他研究国学,才能真正得出比较全面、成熟、中肯的结论。
传统文化文化特点:
1、世代相传,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某些短暂的历史时期内有所中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多或少的有所改变,但是大体上没有中断过,总的来说变化不大。
2、民族特色,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特有的,与世界上其他民族文化不同。其显著特点是:儒、佛、道三家民族文化,共同支撑,又相互融合。
3、历史悠久。如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
4、博大精深,“博大”是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广度—丰富多彩,“精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度—高深莫测。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修订完善《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条例,厘定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原则性标准、基本制度措施和各方应负的责任。特别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传统村落以及历史环境的保护,应以相应的法律规章形式予以明确,解决现有保护措施刚性不足、细化不够的问题。各地应根据本地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城镇化的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坚持摸清底数、保护先行、规划落实、考核跟进,强化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具体举措。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摸清需要保护与传承的物质和非物质传统文化遗产底数,划出保护的“红线”或“高压线”,坚持先行保护,落实责任,遏制破坏现象蔓延的趋势。要在对传统文化项目先行保护的前提下,再进行城镇化建设的规划。要突出强调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充分吸纳具有当地和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盘活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资源,避免“千城一面”。要严格落实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有关保护规定,为非物质文化项目预留足够的传承和发展的空间和场所。要加强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促进衍生品的开发,扶持传统技艺和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从民居、街区到整个村落都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信息公开、成效评估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和体系,将传统文化项目的保护与传承纳入考核内容,对失职渎职者给予惩戒。
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措施切实到位。建议国务院在今年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加强古城保护的意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细化配套政策,形成城乡统一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体系。支持基层引进、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尤其是紧缺人才,如具有文物保护和古建筑修缮技能的人才等。出台切实政策,吸引和支持年轻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将传统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范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除对小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扶持外,对列入非遗保护项目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家和地方都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国家和省级将现有的对传统文化的扶持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加强监管,确保落实。
创新体制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途径。要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保护体系。制定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的政策和办法,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参与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统筹协调机制、咨询决策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市场与政府双重动力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示范引导作用,用“看得见的手”牵动“看不见的手”,促进市场与政府协调作业。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型社会文化组织建设,创新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培养新型城镇的文化工作者、志愿者,培养一批扎根基层的文化队伍、文化人才和民间艺术继承人,让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有组织体系的保障,让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文化后继有人。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为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创造环境条件。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在保护传统文化建筑和场所的同时,为当地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避免群众因自行改善居住条件而造成对传统民居和习俗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存传统文化的真实性、多样性和原生形态的历史文化记忆。要重视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将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宣传和弘扬、传统技艺的传授和展演,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色和吸引力。要推动传统文化遗产记忆工程,对在城镇化进程中不便保护或不可避免要消失的文化遗产,及时以影像、声音、实物等多种形式,在博物馆、图书馆等合适场所留存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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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区分学会区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对于优秀的民族文化不能和与时代脱节的传统文化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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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注重传统文化的发掘,在民俗活动、民俗节日中积极开拓新的活动形式,增加传统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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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加强传统文化的宣传,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传统文化的风采展示,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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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对西方文化采取合适的态度,对于积极向上的文化我们吸收采纳,对于腐朽的、庸俗的我们坚决抵制。减少西方文化对我国文化领域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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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我国传统文化经历的时间考验最为长久,中国在所有国家中,文化底蕴也是最为悠久的国家之一。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本民族文化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