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能力不足,如何辞退?
一个员工,属于说不灵清的那种,老是以为自己能力很强,但是直属领导认为不符合目前的岗位,建议换岗,其不从。公司强行辞退,并按劳动法补足赔偿金,员工不服,该如何处理?...
一个员工,属于说不灵清的那种,老是以为自己能力很强,但是直属领导认为不符合目前的岗位,建议换岗,其不从。 公司强行辞退,并按劳动法补足赔偿金,员工不服, 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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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狂喜的人,我还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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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01-1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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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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