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单位写什么呀?写用人单位名称可以吗?
档案接收单位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以便学校学工处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在档案转移时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
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
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扩展资料:
1、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接收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毕业生《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2、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毕业生的档案需要通过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来接收。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应转入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有些学校也允许毕业生将档案留在学校保管两年。
准备考研和准备出国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档案放在户籍所在地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石油大学-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半大学毕业生转移档案关系遇麻烦 梳理档案哪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