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2、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
3、竞标拍卖已经成为决定稀有物价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举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邮票…只要需求面大于供给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卖的模式决定最佳市场价格。
4、C2C竞标网站,竞标物品是多样化而毫无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邻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顶尖跨国大企业;货品可是自制的糕饼,也可能是毕加索的真迹名画。且C2C并不局限于物品与货币的交易,在这虚拟的网站中,买卖双方可选择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资源交换商品。
扩展资料
电子商务是我国互联网中最成熟也最具前景的一种商业应用。根据终端交易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面向商业机构、消费者和政府三类,其中发展最快的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该领域又可分为商业机构对个人(B2C)、个人对个人(C2C)两类。
该报告预计,C2C将成为个人电子商务市场的“主力军”,2011年,B2C市场规模将达136亿元,而C2C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2013亿元,将近前者的15倍。
此外,C2C市场的增长速度也将远远快于B2C市场。报告预计,从2003年到2011年,B2C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48.63%,而C2C市场规模的同期年均复合增长率可达到92.9%。
分析人士认为,C2C发展快于B2C符合电子商务的整体规律。目前绝大多数C2C网站采取“免费模式”吸引买卖双方参与,对中小企业有极大吸引力。因此网络开店的数量、网购的产品数量都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增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商务模式
2、为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3、用户数量多,且身份复杂;
4、商品信息多,且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5、交易次数多,但每次交易的成交额较小。
中国发展C2C模式所面临的问题
1、诚信问题突出
美国最大的C2C网站ebay表示每25000件就会发生一件诈骗案件。
2、二手物品贫乏
二手商品少或二手商品可利用性不高
3、支付手段单一
B2C只有不到20%通过网上支付,国内信用卡尚未普及。
4、物流不畅
物流费用较高、偏向同城交易
5、法律政策环境有待改善
买家、卖家、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三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素。
单纯从C2C模式本身来说,买卖双方只要能够进行交易,就有盈利的可能,该模式也就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但是,这个前提是必须保证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实现盈利,否则这个模式就会失去存在发展的基础。
因此,我们分析C2C模式,应当更加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的盈利模式和能力,这才是C2C模式的重点,也是C2C模式区别于其他模式的重要特点。
eBay、易趣、淘宝网等都是这样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
而反过来说,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同样要依存于C2C的买卖双方。平台提供商的利润来源,无非是广告、佣金、会员费、服务费以及金融服务的利润等。这其中,主要的利润均来自于买家和卖家,也即是购买平台提供商服务的消费者。以eBay为例,它的广告收入只占总收入的5%,其余的利润,大都产生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