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1、维护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构成的。有一种植物消失了,以这种植物为食的昆虫就会消失。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影响。这也是食物链造成的。所以,大规模野生动物毁灭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
2、保证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可充当科学研究的试验材料,在动物学、进化学、生态学、遗传学、现代医学、仿生学等学科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动物园以及博物馆收藏、陈列或展出濒危动物的标本,对科研教学、宣传教育、执法活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观赏价值
部分动物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是动物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招揽游客的王牌,是马戏团表演的主角,也是部分家庭养殖观赏或许多文人墨客吟诗作画的主要对象。赴国外展出和合作研究一对大熊猫,每年至少可为国家筹集到800万元大熊猫保护基金。
4、潜在的开发价值
物种的价值,人类所了解到的仅仅是其极小一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个物种的潜在价值将会逐渐被发现和认识。但是如果物种在被人们认识之前就已灭绝,就谈不上开发利用这些价值了。无疑,这对我们人类来说是极大的遗憾,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也是一大损失。
5、食用和衣用价值
我们的祖先在“茹毛饮血”的时代就是依靠采集或猎捕野生动植物来维持生计的。即使到了20世纪,许多动物依然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食用或衣用原料。如鹿肉、黄羊肉、紫貂皮、黄鼬皮、豹猫皮、水獭皮、藏羚羊绒、燕窝、飞龙、鳄鱼肉、鳄鱼皮、鸵肉、蛇干、蛇皮、蛇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濒危动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野生动物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稀有动物
我认为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不要猎杀动物来做成美味的食物,或取下它们的毛做成毛皮大衣,地毯,更不要拿下它们的角来当药材.那是很残忍,又糟蹋生命的行为.
森林是动物的家,我们不能够任意的破坏
坚持记录身边野生动物和鸟类的情况,生态环境情况,很多专业的野保工作者非常需要这一类的资料。...自己不参与捕猎、贩卖、购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制品,发现这类行为坚决举报,这个不用多说了。...
我们生活在台湾这一块美丽又漂亮的宝岛上,有许多珍贵的野生动物存活,可是由於现代人生活富裕,把一些非常珍贵的野生动物抓来煮食或做成药材来补身体,使得一些非常少见的野生动物已经面临绝种的危机,要保护这些快要绝种的野生动物,我们可以做一些比较具体的保护方法:例如:不滥垦、滥伐,留下一片绿地给野生动物们休息;立法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乱杀野生动物,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就加以处罚;还有一些商人专门在卖动物的标本和肉,这是很不应该的,如果我们拒买那些标本和动物的肉,这样一来,商人无利可图,自然就不会杀害那些野生动物了。
一: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保护野生动物最重要的是保护它们的栖息地,不要乱砍乱伐,破坏草坪,不要随意堆放垃圾,不要滥用农药和杀虫剂,保护水源和空气也是保护宝栖息地的一部分。
二:其次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见到违法者立即向野生动物协会反映
拿出我们的爱心和勇气,劝阻亲人和周围和人拒食野味,不去野味餐馆用餐,对于用珍稀野生动物做的制品,如皮衣、药品、补品等,也应坚决抵制。团结起来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从家庭做起,培养尊重一切生命的道德观,加强法制教育,树立公民意识,对违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现象要抵制,举报,监督。
这个观点引起了很多反驳。第一种反驳说,概念与伦理地位是两个问题。现在熊猫的地位高于猿,甚至高于人了。我前不久去华盛顿专门去看了我们的熊猫。这两只熊猫不得了,花了几百万给它们盖熊猫馆,两个院子,几个房间,两个科学家二十四小时跟着,观察记录他们的行动。这个地位太高了。不是说对人的定义是这样,他的地位就一定要超出动物;第二种反驳说人和动物确实不同,这是事实上的不平等。但这种不同导致各方拥有权利的不同,而不应影响平等的基本原则推广到动物。例如男女有别,男女权利也有不同,男的就没有流产权利,动物不能投票,谈论动物的选举权就没有意义,但它仍拥有其他的权利,比如生存权;第三种反驳说不能推论体质、智力、行为差的伦理地位就差,相应权利就少。就是在人当中,也有优生和劣生的差别,但不能说劣生的伦理地位就低,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人和动物在体质、智力、行为上有差异,但这个差异不能用来决定我们对它们的态度;第四种反驳说,你的观点认为人是有理性、有德性的,动物没有。那是不是所有人都具有理性、德性呢?不见得。婴儿、痴呆症患者,他们也没有理性,难道你们就说他们不是人?杀人犯、贪官,他们是人,但是他们没有道德,没有德性。所以并非所有的人都有理性、德性,甚至动物某些方面比这些更强一些。在国外经常能看到导盲犬,那狗是非常忠于职守的。
第二种回答,人对动物有间接义务。我们这样对动物,也是为了人,而不是为了动物本身。持这种观点的人,第一个就是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理性,动物没有推理能力。“理性能力差者”为“理性能力高者”服务,“非人动物的存在就是为了推进人类的good”。只有有理性的人有权利利用缺乏理性的人和动物,但不能毫无理由地肆意施暴于非人的动物,不能虐待动物。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我们这样来评价:我们肯定理性更高的人、更为完善的人在分配的时候能更多地得到生活中的好处,这是一回事,但不能说不完善者仅仅为完善者存在和利用。就像我们的科学家们、院士们得到更多优待,这可以,但不能说院士比我高就可以把我当工具来利用,这是不行的。第二个认为人对动物有间接义务的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本身就是目的,动物是间接达到人的目的的手段。比如像狗,长期忠诚地为它的主人服务,当它老了以后,主人应该养它到死,不能说把它杀了吃了。为什么不能杀呢?因为如果你对动物残酷,在处理人的关系上也会残酷,对动物感情温柔就会发展出对人的仁慈感情。犯罪学家说,捏狗或猫尾巴的孩子长大了就不怕驾车压死孩子,在英格兰,屠夫和医生不能参加陪审团,因为他们习惯于看到死亡,心肠硬,不能做出准确判断。康德提倡善待动物的目的还是为了善待人,不是善待动物本身。
第三种回答,人对动物有直接义务。这有几种理由:
神学认为人类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有爱心的守卫者,自然和动物本身就是good,我们对它们有直接义务。所有被上帝创造的东西都有它本身的价值,不是说它能为人提供食品衣物才有价值。动物和人一样,都是上帝创造的,在伊甸园的时候人是不吃动物的,人和动物是平等的。
哲学理由有一种认为,从科学上、进化论上说,动物是人的近亲,人应该平等地对待我们的近亲;另一种认为动物也是个体,它们是生活的主体,它们有充分的心理能力,像欲望、记忆、有意向行动、情感等。我觉得通过我对猫的观察,它的确有自己的心理能力。
可能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动物能感受疼痛,动物是否有权利不在于它们能否推理,也不是它们能否说话,而是它们能否感到受苦。我们踢了一下石头,说这样做不符合石头的利益,这样说没有意义,因为石头没有受苦的能力。但动物不一样。你踢一下猫,它叫一声跑开了,我们知道它受苦了。大家可以看到一些现象,就是猫、狗等动物在长期受到虐待,它们的神经非常痛苦以后,整个状态都会改变。有的猫在受到虐待后逃出来,成为野猫,你要再收留它就很困难,需要经过长期的心理调适。受到虐待的动物和受到宠爱的动物是不一样的,这和人一样。
而现在我们大多数人是物种主义者,认为动物就是我们的工具,我们人这个物种是最好的。现在大约每年有三千六百万只动物被用于实验,有的实验很残酷。另外是吃肉,特别是现在工厂化了,大批量的饲养和屠宰;三是哲学家的错误论证,认为“所有人应该平等对待,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有情感和欲望,能够思维,从而能够享有其它动物不能享有的美好生活”。那么到底其它动物有没有情感,有没有欲望,能不能思维?现在思维研究已经逐渐偏向认为动物有思维,只是思维能力比人类低。
我们最后讲到动物解放。动物解放怎么做到?一种认为维持现状就可以了,它的前提就是动物没有权利,我们对动物没有义务;第二种认为要立即解放动物,像美国的废奴制那样。这个我觉得我们现在还做不到。那么就是第三种策略,即逐步改革的策略。我们要有广泛的参与,要参与讨论这个问题,还有像素食,用不同程度的素食推广,逐步来实现。对动物的偏见是根深蒂固的,这种偏见的消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