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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两地相距320千米。
甲乙4小时行完全程,3.5小时行完全程减40千米。
所以甲乙的速度和为:
40÷(4-3.5)=40÷0.5=80千米/小时。
所以ab两地的距离为:
80×4=320千米。
乘法的计算法则:
1、多位数乘法法则整数乘法低位起,几位数乘法几次积。
个位数乘得若干一,积的末位对个位。
十位数乘得若干十,积的末位对十位。
百位数乘得若干百,积的末位对百位计算准确对好位,几次乘积加一起。
2、因数末尾有0的乘法法则因数末尾若有0,写在后面先不乘,乘完积补上0,有几个0写几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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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两地出发相向而行4小时相遇后又经过3.5小时甲车到达
这说明甲乙两车的速度比为:4:3.5=8:7
所以两地路程为:
40x(8+7)=600
这说明甲乙两车的速度比为:4:3.5=8:7
所以两地路程为:
40x(8+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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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4:3.5=8:7
40÷(1-7/8)=32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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