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委第一次选举要候选人5人,但过半2人,这2人不在选了,其余3人还进行第2次选举。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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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追问
那选村支书呢,A候选人票过半最高,党员选支委A票过半还最高,支委二人,都想当支书,但大部分党员和村委都支持A。也到城关镇反映,但城关镇不选布支书,怎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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