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的主要社会学思想是什么?围绕对他的这些思想的批判,形成那些社会学理论流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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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森斯的社会学思想
帕森斯作为美国二战后社会学界可执牛耳的人物,虽然现在不断地有人批判帕森斯,说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是怎么怎么样,但不可否认他的一套理论体系让我们看到一门学科的产生,虽然前面有涂尔干等人的奠基性工作,但是想达到经济学那样的帝国主义还是不可能,其主要思想可见<社会行动的结构>,AGIL的理论范式,还有关于现代性的模式变量
结构功能主义的简单介绍就是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看.帕森斯认为自己建立的一般行动理论的分析框架综合了实证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正确观, 从一般行动理论的立场上看,状态背景和规范取向是影响行动的两个同等重要点的独立因素:在行动过程中,人们在确定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时有一定的选择自由,但这种自由受到两方面制约,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规范因素对这种选择进行指导和调节,状态背景则为行动提供机会或障碍。价值规范对行动的调整是帕森斯一般行动理论的核心观点,也是贯穿于他后来发展的全部理论的主线,这里我们看到帕森斯事实上是文化取向的,他强调整合,一开始由于帕森斯从事社会学写作时,正值美国与世界经济危机阶段,因而深受罗斯福新政影响,他极力维持社会秩序,古尔德纳认为帕森斯德理论实际上是一个相当隔离的大学体系下的产品,这种体系下,大学教授对外界并不敏感或了解,而深受经济危机影响的知识分子,更接近外界实际的社会现状与问题,宋林飞认为帕森斯并不是不了解社会经济危机的现实,而是力图使现存的社会秩序保持稳定,回避现实问题.
《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帕森斯首先从复杂的经验现实中抽象某些要素,使之范畴化,继而去揭示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把这种联系在概念中体现出来,最后是整体论,把种类繁多的现象连接在一起。
帕森斯努力识别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以及分析各种基本结构是如何满足这些功能要求,其实总的来说就是强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各个部分是如何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以维持社会的运转,因此它遭受的最严厉的批评来自于其理论模式强调结构而不是过程,强调整体的一致却导致缺乏变迁趋向,当然帕森斯也强调过科技以及技术进步等等有助于社会整体的变化等等,但是其主要精力依然在于维持这样一种巨型的庞大理论。
思想的批判
拉尔夫·达伦多夫1929年出生于德国汉堡。1947~1952年在汉学堡大学学习哲学和古典语言学,1952~1954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社会学。1957~1969年,先后在萨尔、汉堡、蒂宾根和康斯坦茨大学教授社会学。曾任德国社会学会主席、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等职。主要著作有《工业社会中的阶级和阶级冲突》、《社会冲突理论探讨》、《阶级后的冲突》、《新自由等》。
一、达伦多夫的社会观
达伦多夫是一位德国社会学家,但他积极参与了美国社会学对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批判。在50年代末期,达伦多夫不断猛烈抨击功能主义者的均衡论、整合论的乌托邦观点,认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过于统一、整合与静止的社会观。他将马克思的见解纳入自己的冲突理论中,提出了一种辩证冲突论的理论模式。达伦多夫的社会观基于下列假设,它们与功能主义依据的假设截然对立:(1)任何社会无处不经历着变迁,社会变化无处不在。(2)任何社会无时不经历着社会冲突。(3)社会中的每一种要素都对它的变迁有贡献。(4)任何社会都基于某一些社会成员对它的另一些成员的强制之上。这不难看出,达伦多夫的社会观具有辩证的性质。他不仅认为社会有统一的一面,也认为社会有变化的一面,而且尤为重视社会成员的对立所引发的社会变迁。他批评功能主义歪曲了社会现实,因他把社会的均衡的一面当作唯一的和全面的社会图景。达伦多夫指出,“社会有两幅真是的面孔:一副是稳定、和谐与共识,另一幅是变化、冲突与强制。”他认为现今的社会学主要关心前者,因此重要的是要致力于后者的研究,制定一种社会冲突的理论,它对于解释社会变迁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理论是达伦多夫一般社会理论的基石之一,也是他分析所谓“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依据。
达伦多夫从自己的社会观出发,认为功能主义具有乌托邦的性质,他指出,功能主义的观点不是从日常人们所熟悉的现实中发展出来的,而是由社会学家主观想象出来的,它对社会学研究非旦没用,甚至会有不良的影响。因而达伦多夫主张从功能主义相反的方面去研究社会和建立社会学理论。但是,达伦多夫对功能主义的批评并不是彻底否定,而只是强调它的片面性和冒充一般性理论的狂妄性。同时,达伦多夫也阐明了自己的冲突论同样是一种具体的理论、片面的理论,而不是一般性的理论。只不过功能主义影响广泛,所以他才特别强调冲突论。
二、 以权威关系为基础的冲突理论
(一)社会冲突的根源
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特定的社会结构,而不是其他的。这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就是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他认为,到了20世纪,西方工业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级划分也有了新的基础,这就是权力的占有与否。
达伦多夫对“权力”和“权威”的解释基本上沿用了韦伯的定义,即权力是不顾反对而把某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他认为现代社会就是围绕“权力”和“权威”而形成了两个阶级:一方是占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阶级,另一方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存在与社会中的任何一个组织中。所以,社会组织不是一个产生于共同愿望的系统,而是一个强制协作的联合体,是具有一定权威结构的群体。在强制协作联合体中,作为资源的权力和权威,其分配不可能是平等的,于是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种角色地位,因而也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个阶级的不同成员。在某一种强制协作联合体中,统治角色与服从角色有清晰的界限和分化层次,但整个社会存在多种统治与服从的社会结合形式。不管怎样,不同程度的压迫、强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有系统的社会对立和冲突是由此而生的。
(二)社会冲突的形成
达伦多夫指出,群体利益有“潜在”和“显在”之分。“潜在的利益”是由人们所承担的角色决定的客观的利益,但是它处于人的意识状态。“显在的利益”则是指为人们所意识到的,并被人们作为目标来追求的利益。当统治阶级群体和被统治阶级群体的利益尚处于对立性潜在利益状态时,这两个群体不过是“准群体”,即没有阶级意识的集合体,而不是组织起来的团体。当群体以显在利益为基础时,群体中的人们变产生了共同的阶级意识,觉知了共同的利益,并组织起来追求这些利益。这时,准群体也了就变成了显群体。“显群体”是组织起来的,具有明确利益要求和奋斗目标的群体。在显群体中,曾经是潜在的利益要求变成了明确的阐述出来的斗争纲领或意识形态,于是,冲突公开化了。执掌权利者的利益与被剥夺了权力者的利益是不相容的:前者最关心的是维持现状,后者则力图改变现状取消特权。准群体到明显利益群体的过渡,类似于马克思的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的过渡。达伦多夫认为这一过程及其伴随而来的利益群体冲突的不可避免的,企图去压制或者消灭冲突是徒劳无益的。可是,准群体又是如何转变为现群体的呢?达伦多夫认为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具备基本的技术保证,包括领导者、物质设置、纲领和意识形态;2、政治上必须有一定的政治自由,法律上必须容许结社联盟;3、准群体内部之间有沟通的可能程序和正式程序。
(三)社会冲突的程度
达伦多夫从冲突的强度和烈度两个方面研究了社会冲突的程度。强度是指冲突各方面的能量消耗以及卷入冲突的程度,人们是否完全投入到一定的冲突中,冲突是大还是小等等。烈度则是指斗争双方用以追求他们利益的手段,烈度的范围是很大的,从和平谈判到公开的暴力行为等。
1、 影响冲突强度的因素
① 社会的重叠程度:即人们在多种强制联合体中具有相同的角色地位。社团的重叠程度越高,冲突的强度就越大。达伦多夫指出,在工业结构中,被统治阶级群体的成员,如果在其他权威关系中也处于服从地位,最后会导致社会分裂为两个互相对立的阵营,使社会冲突的强度增大。
② 社会流动性的程度。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和团体中,垂直流动的情况是和重要的。如果社会和团体不为人们的向上流动提供任何机会,统治与被统治群体的成员构成是刚性状态,冲突的激烈程度就会增加。如果情形相反,阶级冲突就不可能广泛和重要。
③ 权威关系与其他报酬分配的相关程度。如果统治阶级成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谋各种利益,就会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在报酬和获取报酬的途径上扩大了差距和不平等。这样,就会加强两大阶级结构的形象和矛盾,增加冲突强度。
2、 影响冲突烈度的因素
① 社会经济的剥夺情况。冲突的烈度取决于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剥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绝对的剥夺是指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们同时也处于社会经济地位的最底层的现象。相随剥夺是指被统治地位的人们,其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水平,但同高于她们的人们相比时,富裕程度和社会经济保障又较低的现象。达伦多夫认为,如果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剥夺是相对的,暴力冲突就不可能发生,尽管冲突的强度可能会很高。相反,如果是绝对的,则阶级冲突就很可能采用暴力的形式。
② 冲突的调节,即冲突的控制方式,它是影响冲突的恶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冲突的调节与冲突性利益群体形成的政治条件有关。有时,占统治地位的人往往阻止冲突性利益群体,然而,这种做法只能使冲突隐藏到表层之下,一旦爆发,就常常采用暴力形式。如果统治者能明确的承认冲突利益的存在,并为被统治的人们提供表达和协商的机会和途径,暴力冲突就会减少。调节冲突需要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冲突双方均承认对方有合法的但又相互对立的利益;二是利益群体有自己的组织,有处理争端的公共机构;三是冲突双方都同意遵守一些正式的冲突规则。
(四)社会冲突的结果
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结果引起社会结构的变迁,特别是权威结构的变迁。他概括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变迁:1、所有统治人员的更换,即程度最大的革命变迁;2、部分统治人员的更换,即中间程度的改革变迁;3、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结合到统治阶级的政策中,即最低层次的改良变迁。达伦多夫还以度量的角度考查了社会变迁,他提出了度量社会变迁的两个尺度:根本性和突发性。根本性是考查社会变迁的程度,突发性是考查社会变迁的速度。
三、达伦多夫的观点在学业上的不足
1、权威关系当然是极重要的社会关系,尤其是达伦多夫注意区分了权力与权威,权力多半是倚仗强制力,权威则是合法化的权力,即已得到普遍承认的权力,这里同样可看出,韦伯合法性思想的影响。但权威关系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财产、地位、声望、生活方式等也是社会阶级结构的重要因素,就这一点而言,韦伯的阶级学说要比达伦多夫更为周全。
2、权威关系也非唯一的与首要的冲突根源。种姓之间与宗族之间的冲突很少源自于权威关系。纵观人类历史,许许多多的冲突产生于意识形态,价值模式及信仰体系。
3、达伦多夫所说的社会变迁似乎限于权威结构,这一点也不足为信。历史的例外可以举出不少。有时变化是深刻的社会变化,但权威结构却无根本变化,如日本的明确维新,彼得大帝的改革等。
社会学理论流派
新功能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社会学界兴起的一股力图综合当代最新研究成果以重新建构T.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传统的流派或理论发展趋势。“新功能主义”这一术语是由美国社会学理论家J.亚历山大于1985年在其编辑的论文集《新功能主义》中首次使用的。
理论渊源
特点批判继承
开放
为形成统一理论
理论渊源
特点 批判继承
开放
为形成统一理论
展开 编辑本段理论渊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60年代中期,以帕森斯为主要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是美国社会学中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流派。自60年代中后期起,美国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剧烈变动,促使社会学理论家重新思索社会学方向,各种新理论纷纷兴起,向帕森斯的“巨型理论”发起冲击。其中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为主要代表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猛烈抨击帕森斯理论中侧重对社会结构分析的方面,他们强调对个体行动和行为的分析,要求恢复个体的创造性和自由。以冲突理论为主要代表的宏观社会学理论,则指责帕森斯过于重视秩序、和谐和稳定,忽视冲突、强制和变迁,他们要求社会学更加注意社会变迁中的暴力、革命、权力等物质结构。这些理论在70年代逐渐取代了帕森斯理论而占居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这些理论之间又形成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和民俗学方法论为一方,以冲突理论为另一方的“微观/宏观大分裂”,就社会行动、社会秩序、社会变迁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这些争论本身暴露出上述诸理论自身的致命弱点──偏执一端而缺乏综合性。从70年代后期起,帕森斯理论中强烈的综合意识又重新引起社会学界的兴趣,各种理论内部开始出现试图进行新的综合的种种尝试。新功能主义正是力图以批判地继承帕森斯理论遗产,开辟一条新的综合之路而产生的。
编辑本段特点
与其他流派相比,新功能主义具有以下 3个特点:
批判继承
对帕森斯理论传统持批判继承态度,既强调与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承续关系,又强调从内部批判帕森斯理论的必要性。其中,亚历山大批判了帕森斯理论的实证主义认识论基础,主张在“后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基础上重建多维度的理论框架。新功能主义者还重新解释了帕森斯理论,以此矫正反功能主义的偏颇。
开放
对70年代的各种反帕森斯理论流派持开放态度,力图在功能主义理论传统基础上整合上述理论。针对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等理论的微观分析,新功能主义力图通过重建帕森斯的行动理论来综合其理论洞见,并探索微观个体行动和宏观社会结构及制度的连结环节。对宏观社会学领域的冲突理论,新功能主义主张在保持帕森斯“规范秩序”的前提下,强调对权力、战争、强制、冲突等问题的分析,并把社会变迁分析纳入帕森斯的“分化”理论中。“新功能主义”还打破帕森斯曾为社会学划定的只研究社会系统问题的界限,对80年代以来盛行的“文化社会学”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力图在功能主义框架内解决文化与社会及人格系统的关系问题。
为形成统一理论
新功能主义尚未具备统一的理论形态。被归在新功能主义名下的社会学家,老一辈的有R.N.贝拉、A.英克尔斯、N.J.斯梅尔塞等人,新一代的有亚历山大、S.N.艾森施塔特、N.卢曼、W.施卢赫特等。他们除了具有共同的理论传统外,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新功能主义只能说是以超越战后社会学发展之第一阶段和建立新的综合理论为目标的尝试。 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提出后,引起了社会学界的广泛注意和不同反应。不少人对新功能主义持反对和怀疑态度。对此,亚历山大的回答是:“它是新瓶装旧酒,还是确有新酿,将由历史来判定。”
帕森斯的社会学思想
帕森斯作为美国二战后社会学界可执牛耳的人物,虽然现在不断地有人批判帕森斯,说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是怎么怎么样,但不可否认他的一套理论体系让我们看到一门学科的产生,虽然前面有涂尔干等人的奠基性工作,但是想达到经济学那样的帝国主义还是不可能,其主要思想可见<社会行动的结构>,AGIL的理论范式,还有关于现代性的模式变量
结构功能主义的简单介绍就是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看.帕森斯认为自己建立的一般行动理论的分析框架综合了实证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正确观, 从一般行动理论的立场上看,状态背景和规范取向是影响行动的两个同等重要点的独立因素:在行动过程中,人们在确定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时有一定的选择自由,但这种自由受到两方面制约,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规范因素对这种选择进行指导和调节,状态背景则为行动提供机会或障碍。价值规范对行动的调整是帕森斯一般行动理论的核心观点,也是贯穿于他后来发展的全部理论的主线,这里我们看到帕森斯事实上是文化取向的,他强调整合,一开始由于帕森斯从事社会学写作时,正值美国与世界经济危机阶段,因而深受罗斯福新政影响,他极力维持社会秩序,古尔德纳认为帕森斯德理论实际上是一个相当隔离的大学体系下的产品,这种体系下,大学教授对外界并不敏感或了解,而深受经济危机影响的知识分子,更接近外界实际的社会现状与问题,宋林飞认为帕森斯并不是不了解社会经济危机的现实,而是力图使现存的社会秩序保持稳定,回避现实问题.
《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帕森斯首先从复杂的经验现实中抽象某些要素,使之范畴化,继而去揭示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把这种联系在概念中体现出来,最后是整体论,把种类繁多的现象连接在一起。
帕森斯努力识别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以及分析各种基本结构是如何满足这些功能要求,其实总的来说就是强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各个部分是如何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以维持社会的运转,因此它遭受的最严厉的批评来自于其理论模式强调结构而不是过程,强调整体的一致却导致缺乏变迁趋向,当然帕森斯也强调过科技以及技术进步等等有助于社会整体的变化等等,但是其主要精力依然在于维持这样一种巨型的庞大理论。
思想的批判
拉尔夫·达伦多夫1929年出生于德国汉堡。1947~1952年在汉学堡大学学习哲学和古典语言学,1952~1954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社会学。1957~1969年,先后在萨尔、汉堡、蒂宾根和康斯坦茨大学教授社会学。曾任德国社会学会主席、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等职。主要著作有《工业社会中的阶级和阶级冲突》、《社会冲突理论探讨》、《阶级后的冲突》、《新自由等》。
一、达伦多夫的社会观
达伦多夫是一位德国社会学家,但他积极参与了美国社会学对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批判。在50年代末期,达伦多夫不断猛烈抨击功能主义者的均衡论、整合论的乌托邦观点,认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过于统一、整合与静止的社会观。他将马克思的见解纳入自己的冲突理论中,提出了一种辩证冲突论的理论模式。达伦多夫的社会观基于下列假设,它们与功能主义依据的假设截然对立:(1)任何社会无处不经历着变迁,社会变化无处不在。(2)任何社会无时不经历着社会冲突。(3)社会中的每一种要素都对它的变迁有贡献。(4)任何社会都基于某一些社会成员对它的另一些成员的强制之上。这不难看出,达伦多夫的社会观具有辩证的性质。他不仅认为社会有统一的一面,也认为社会有变化的一面,而且尤为重视社会成员的对立所引发的社会变迁。他批评功能主义歪曲了社会现实,因他把社会的均衡的一面当作唯一的和全面的社会图景。达伦多夫指出,“社会有两幅真是的面孔:一副是稳定、和谐与共识,另一幅是变化、冲突与强制。”他认为现今的社会学主要关心前者,因此重要的是要致力于后者的研究,制定一种社会冲突的理论,它对于解释社会变迁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理论是达伦多夫一般社会理论的基石之一,也是他分析所谓“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依据。
达伦多夫从自己的社会观出发,认为功能主义具有乌托邦的性质,他指出,功能主义的观点不是从日常人们所熟悉的现实中发展出来的,而是由社会学家主观想象出来的,它对社会学研究非旦没用,甚至会有不良的影响。因而达伦多夫主张从功能主义相反的方面去研究社会和建立社会学理论。但是,达伦多夫对功能主义的批评并不是彻底否定,而只是强调它的片面性和冒充一般性理论的狂妄性。同时,达伦多夫也阐明了自己的冲突论同样是一种具体的理论、片面的理论,而不是一般性的理论。只不过功能主义影响广泛,所以他才特别强调冲突论。
二、 以权威关系为基础的冲突理论
(一)社会冲突的根源
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特定的社会结构,而不是其他的。这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就是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他认为,到了20世纪,西方工业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级划分也有了新的基础,这就是权力的占有与否。
达伦多夫对“权力”和“权威”的解释基本上沿用了韦伯的定义,即权力是不顾反对而把某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他认为现代社会就是围绕“权力”和“权威”而形成了两个阶级:一方是占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阶级,另一方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存在与社会中的任何一个组织中。所以,社会组织不是一个产生于共同愿望的系统,而是一个强制协作的联合体,是具有一定权威结构的群体。在强制协作联合体中,作为资源的权力和权威,其分配不可能是平等的,于是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种角色地位,因而也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个阶级的不同成员。在某一种强制协作联合体中,统治角色与服从角色有清晰的界限和分化层次,但整个社会存在多种统治与服从的社会结合形式。不管怎样,不同程度的压迫、强制是社会的普遍现象。有系统的社会对立和冲突是由此而生的。
(二)社会冲突的形成
达伦多夫指出,群体利益有“潜在”和“显在”之分。“潜在的利益”是由人们所承担的角色决定的客观的利益,但是它处于人的意识状态。“显在的利益”则是指为人们所意识到的,并被人们作为目标来追求的利益。当统治阶级群体和被统治阶级群体的利益尚处于对立性潜在利益状态时,这两个群体不过是“准群体”,即没有阶级意识的集合体,而不是组织起来的团体。当群体以显在利益为基础时,群体中的人们变产生了共同的阶级意识,觉知了共同的利益,并组织起来追求这些利益。这时,准群体也了就变成了显群体。“显群体”是组织起来的,具有明确利益要求和奋斗目标的群体。在显群体中,曾经是潜在的利益要求变成了明确的阐述出来的斗争纲领或意识形态,于是,冲突公开化了。执掌权利者的利益与被剥夺了权力者的利益是不相容的:前者最关心的是维持现状,后者则力图改变现状取消特权。准群体到明显利益群体的过渡,类似于马克思的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的过渡。达伦多夫认为这一过程及其伴随而来的利益群体冲突的不可避免的,企图去压制或者消灭冲突是徒劳无益的。可是,准群体又是如何转变为现群体的呢?达伦多夫认为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具备基本的技术保证,包括领导者、物质设置、纲领和意识形态;2、政治上必须有一定的政治自由,法律上必须容许结社联盟;3、准群体内部之间有沟通的可能程序和正式程序。
(三)社会冲突的程度
达伦多夫从冲突的强度和烈度两个方面研究了社会冲突的程度。强度是指冲突各方面的能量消耗以及卷入冲突的程度,人们是否完全投入到一定的冲突中,冲突是大还是小等等。烈度则是指斗争双方用以追求他们利益的手段,烈度的范围是很大的,从和平谈判到公开的暴力行为等。
1、 影响冲突强度的因素
① 社会的重叠程度:即人们在多种强制联合体中具有相同的角色地位。社团的重叠程度越高,冲突的强度就越大。达伦多夫指出,在工业结构中,被统治阶级群体的成员,如果在其他权威关系中也处于服从地位,最后会导致社会分裂为两个互相对立的阵营,使社会冲突的强度增大。
② 社会流动性的程度。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和团体中,垂直流动的情况是和重要的。如果社会和团体不为人们的向上流动提供任何机会,统治与被统治群体的成员构成是刚性状态,冲突的激烈程度就会增加。如果情形相反,阶级冲突就不可能广泛和重要。
③ 权威关系与其他报酬分配的相关程度。如果统治阶级成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谋各种利益,就会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在报酬和获取报酬的途径上扩大了差距和不平等。这样,就会加强两大阶级结构的形象和矛盾,增加冲突强度。
2、 影响冲突烈度的因素
① 社会经济的剥夺情况。冲突的烈度取决于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剥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绝对的剥夺是指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们同时也处于社会经济地位的最底层的现象。相随剥夺是指被统治地位的人们,其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水平,但同高于她们的人们相比时,富裕程度和社会经济保障又较低的现象。达伦多夫认为,如果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剥夺是相对的,暴力冲突就不可能发生,尽管冲突的强度可能会很高。相反,如果是绝对的,则阶级冲突就很可能采用暴力的形式。
② 冲突的调节,即冲突的控制方式,它是影响冲突的恶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冲突的调节与冲突性利益群体形成的政治条件有关。有时,占统治地位的人往往阻止冲突性利益群体,然而,这种做法只能使冲突隐藏到表层之下,一旦爆发,就常常采用暴力形式。如果统治者能明确的承认冲突利益的存在,并为被统治的人们提供表达和协商的机会和途径,暴力冲突就会减少。调节冲突需要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冲突双方均承认对方有合法的但又相互对立的利益;二是利益群体有自己的组织,有处理争端的公共机构;三是冲突双方都同意遵守一些正式的冲突规则。
(四)社会冲突的结果
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结果引起社会结构的变迁,特别是权威结构的变迁。他概括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变迁:1、所有统治人员的更换,即程度最大的革命变迁;2、部分统治人员的更换,即中间程度的改革变迁;3、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结合到统治阶级的政策中,即最低层次的改良变迁。达伦多夫还以度量的角度考查了社会变迁,他提出了度量社会变迁的两个尺度:根本性和突发性。根本性是考查社会变迁的程度,突发性是考查社会变迁的速度。
三、达伦多夫的观点在学业上的不足
1、权威关系当然是极重要的社会关系,尤其是达伦多夫注意区分了权力与权威,权力多半是倚仗强制力,权威则是合法化的权力,即已得到普遍承认的权力,这里同样可看出,韦伯合法性思想的影响。但权威关系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财产、地位、声望、生活方式等也是社会阶级结构的重要因素,就这一点而言,韦伯的阶级学说要比达伦多夫更为周全。
2、权威关系也非唯一的与首要的冲突根源。种姓之间与宗族之间的冲突很少源自于权威关系。纵观人类历史,许许多多的冲突产生于意识形态,价值模式及信仰体系。
3、达伦多夫所说的社会变迁似乎限于权威结构,这一点也不足为信。历史的例外可以举出不少。有时变化是深刻的社会变化,但权威结构却无根本变化,如日本的明确维新,彼得大帝的改革等。
社会学理论流派
新功能主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社会学界兴起的一股力图综合当代最新研究成果以重新建构T.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传统的流派或理论发展趋势。“新功能主义”这一术语是由美国社会学理论家J.亚历山大于1985年在其编辑的论文集《新功能主义》中首次使用的。
理论渊源
特点批判继承
开放
为形成统一理论
理论渊源
特点 批判继承
开放
为形成统一理论
展开 编辑本段理论渊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60年代中期,以帕森斯为主要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是美国社会学中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流派。自60年代中后期起,美国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剧烈变动,促使社会学理论家重新思索社会学方向,各种新理论纷纷兴起,向帕森斯的“巨型理论”发起冲击。其中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为主要代表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猛烈抨击帕森斯理论中侧重对社会结构分析的方面,他们强调对个体行动和行为的分析,要求恢复个体的创造性和自由。以冲突理论为主要代表的宏观社会学理论,则指责帕森斯过于重视秩序、和谐和稳定,忽视冲突、强制和变迁,他们要求社会学更加注意社会变迁中的暴力、革命、权力等物质结构。这些理论在70年代逐渐取代了帕森斯理论而占居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这些理论之间又形成以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和民俗学方法论为一方,以冲突理论为另一方的“微观/宏观大分裂”,就社会行动、社会秩序、社会变迁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这些争论本身暴露出上述诸理论自身的致命弱点──偏执一端而缺乏综合性。从70年代后期起,帕森斯理论中强烈的综合意识又重新引起社会学界的兴趣,各种理论内部开始出现试图进行新的综合的种种尝试。新功能主义正是力图以批判地继承帕森斯理论遗产,开辟一条新的综合之路而产生的。
编辑本段特点
与其他流派相比,新功能主义具有以下 3个特点:
批判继承
对帕森斯理论传统持批判继承态度,既强调与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承续关系,又强调从内部批判帕森斯理论的必要性。其中,亚历山大批判了帕森斯理论的实证主义认识论基础,主张在“后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基础上重建多维度的理论框架。新功能主义者还重新解释了帕森斯理论,以此矫正反功能主义的偏颇。
开放
对70年代的各种反帕森斯理论流派持开放态度,力图在功能主义理论传统基础上整合上述理论。针对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等理论的微观分析,新功能主义力图通过重建帕森斯的行动理论来综合其理论洞见,并探索微观个体行动和宏观社会结构及制度的连结环节。对宏观社会学领域的冲突理论,新功能主义主张在保持帕森斯“规范秩序”的前提下,强调对权力、战争、强制、冲突等问题的分析,并把社会变迁分析纳入帕森斯的“分化”理论中。“新功能主义”还打破帕森斯曾为社会学划定的只研究社会系统问题的界限,对80年代以来盛行的“文化社会学”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力图在功能主义框架内解决文化与社会及人格系统的关系问题。
为形成统一理论
新功能主义尚未具备统一的理论形态。被归在新功能主义名下的社会学家,老一辈的有R.N.贝拉、A.英克尔斯、N.J.斯梅尔塞等人,新一代的有亚历山大、S.N.艾森施塔特、N.卢曼、W.施卢赫特等。他们除了具有共同的理论传统外,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新功能主义只能说是以超越战后社会学发展之第一阶段和建立新的综合理论为目标的尝试。 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提出后,引起了社会学界的广泛注意和不同反应。不少人对新功能主义持反对和怀疑态度。对此,亚历山大的回答是:“它是新瓶装旧酒,还是确有新酿,将由历史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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