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银贸易场成立一百年了吗? 听说是1910年建立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对!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以下简称本场)成立於1910年,当时称为〔金银业行〕,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後(1918年)才正式定名〔金银业贸易场〕及登记立案。组织与规模不断成长扩大,以至今日,建立了恒久的基业。
创立本场之前贤,皆为当时之找换店及经营各埠汇兑之银号东主或主事人,战後出任本场领导人的何善衡先生、何添先生、伍絜宜先生、梁季彝先生、董仲伟先生、马锦灿先生等皆为香港各大华资银行的创办人。九十四年前,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後,香港流行买卖碎金碎银,後发展为钱银台,再演进为银号,至现代的银行,本场纯为顺应钱银业的发展而创立。因此之故,本场虽以金银买卖为主要业务,但战前还有〔八九〕大金、银元大洋,战後还有美钞、日元、西贡纸、菲律宾披索和墨西哥金仔等买卖,与金条买卖同时在本场双边进行。至1960年,由於美钞现货交收困难而时停时复,终以交收闲静而於1962年正式停顿,祇馀金银交易以迄於今。
九十二年来,金银业贸易场凭著严密而有效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的信守精神,虽然不断遭受到各方面的挑战,在香港黄金巿场巍然屹立扮演重要的角色,为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金商,提供了一个具有连续性(Continuity)、流动性(Liquidity)及深度(Depth)的黄金巿场,可以让大家充份利用黄金作为投资、投机、对冲和套戥的对象。
本场创立至今,除1941至1945年,因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而关闭外,其馀时间,均依照章程营业,为投资者服务。最值得本场自豪者厥为 1980年1月,蘇联挥军入侵阿富汗,金价於1月18日创历史高价,每両达港币$4,855.00,惟於同月23日巨幅下挫,最低见港币$3,590.00,数日间高低价相差达$1,200.00,当时全世界主要金巿,悉数停板,独本场制度健全,应变有方,是全球惟一照常开巿的金巿。
1983年2月初,由於石油降价,美国联邦储备局收缩银根、利息高企等因素关系,金价一度大幅波动,美国、新加坡等金巿先後停板,惟本场仍继续开巿,如常买卖。基於上述两例,投资者对本场之连续性可以绝对信赖。
就流动性而言,投资者如拟将手上的金条兑换为现款,或将持有的投资平仓结算,数十年来都顺利进行,并无投诉。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本场於1970年1月15日为了把945K金改回99作为标准,以符合首饰之需要。当时本港巿民所存之945K金超过10万両以上,本场行员一律按照945与99之成色比例,十足收回,未有发生任何纠纷,由此可见,本场金集团成员之信用昭著,及本场金条流动性之高。
就深度而言,虽然本场因为黄金价格波动而有交投兴旺或淡静的不同时期,但是在八十年代初,金巿兴旺时,本场每日成交多逾200万両,历史证明,本场行员实力雄厚,旺巿时,要处理大量的买卖,并无问题。
我们转换另一角度,从国际性因素来看本场。香港开埠至1939年,黄金进出口及买卖都是不受限制的。1939年,由於香港加入英镑区,要实施外汇管制而黄金的进出口也在管制之列,所以战後外国黄金进入香港是经过一个独特的途径,这途径是将外国的黄金运至香港时即由一众多洋行组成的专营公司转口到澳门的王安行,再由澳门以私人各种不同方式带回香港。这情形直到1974年1月1日香港政府撤销所有对黄金进出口的限制才告改变。
商人恢复直接办运黄金,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提高有莫大好处。事实上1974年後,伦敦和瑞士的金商陆续来港开设办事处,扩展他们的业务,黄金的进出口及转口和本场的业务,在随後几年都取得飞跃的发展,至1980年初达到顶峰。
香港巿场可以在国际金巿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原因是多方面的政治稳定、贸易自由、尊重私有产权、法治基础深厚,而交通运输便利、通讯设备先进、金融体系健全、监管制度严谨等等都是重要的因素。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我们要指出的是香港位於亚太区,因为时差的关系,填补了纽约收巿後,伦敦未开巿前的一段时间真空,方便国际投资者继续在香港买卖,或进行对冲或套戥等活动。国际性的黄金买卖全日24小时在欧美及亚洲地区不断进行。
长久以来,本场与香港政府都保持一个互相尊重而又合作的关系。香港政府对商贸发展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本场实行自律,严密约束行员,数十年来,无论本场与行员、行员与行员或行员与投资者之间,可说纠纷甚少,如果不幸发生,亦可大家协商,予以解决。历年来政府官员及社会人士均对本场之自律成功赞誉不已,本场亦不敢自满,时刻自励改进,长期与财政司及财经事务局保持密切联系,遇有重大改革,必先徵求政府意向,方始实行。
本场是一个将现货及期货结合为一的巿场,既有现货交收,但又可通过支付仓费,延期交收,因而产生期货的功能。这套独特的买卖制度,交易运作是我们的先贤数十年前殚精竭虑创造出来的心血结晶,经过数十年的风波考验,证实运作良好,如黄金般的有恒久价值。
本场买卖的黄金纯度有两种,分别是纯度99%、重量为5金衡両的金条(称99金)及纯度99.99%、重量为1公斤的金块(称公斤条)。九九金的交易单位为100金衡両(1金衡両相等於37.429克或1.2033金衡安士),最低价格变动为5角,而公斤条的交易单位为5公斤,最低价格变动为1分。所有黄金买卖是以港元报价及结算,为方便国内的投资者,公斤条同时提供以上午及下午公价为基础的人民币报价。
以下是交易制度的简介,行员或其出市代表於交易大堂内以粤语公开叫价,辅以手号进行买卖。这种买卖方式,在外国称为 Open Outcry,现在部份主要的期货市场仍然采用这方式交易。本场买卖一周五天,星期一至五分早、午市,时间为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卅分;午市则为下午二时卅分至五时正。当买卖双方交易後,於十五分钟内,沽方负责填写交易票据,交买方确认後再交予本场结算部登记交易及更新每名交易行员的存欠仓,以控制风险。每市完毕,本场会对所有交易作中介结算,然後把结算结果交予指定结算银行,每日上下午釐定公价(作结算用),公价的订定依随釐定时的市价,99金以5 元的整数计,公斤条以5分的整数计。
所有行员的买卖合约价与公价对比而入帐结算差额,盈亏皆与本场相对清结。所有营业行员均须在指定的同一银行开设帐户,以利结算。早巿在下午已结算清楚,午巿则在晚上。
我们上面说过本场是期现合一的巿场,它的原理是这样的,贸易场的买卖虽然以现货为基础,即日平仓交收为原则,但我们有一套交收仓费的制度,可以将现货交收延迟至翌日,甚至无限期递延,直至平仓为止,因而发挥期货的功能。仓费是每日早上11时正(99金)及11时15分(公斤条)在巿场公开议定的,届时有意交收现货金条行员分别登记上板,由现货供求决定是日的仓费。
仓费的釐定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1)黄金的供求及(2)港元利率的高低,如果现货黄金需求(认收)较供应(认交)数目为大,收取黄金的买家可向要求延期交出黄金的沽家索取仓费,以作补偿,即由持好仓者收取仓费,持淡仓者付仓费,行内术语称为〔高息〕或〔加仓费〕,同一道理,由持淡仓者收取仓费,持好仓者付仓费则称为〔低息〕或〔低仓费〕。如果认交与认收实金数目相等,买卖双方均无异议时,仓费便作订定论,假如买卖双方都不用付息的话,行内称为〔平息〕。
关於风险管理方面,主要透过两项措施,第一是设立保证金制度。每一行员的信用额目前是1,000両或75公斤,在这范围内免付保证金,否则每100 両须付保证金港币7万元及每5公斤付保证金港币9万5千元予本场。信用额両数及保证金银码均随金价波幅由理监事会随时调整,以平抑风险。记得80年初旺巿时,每百両保证金高达港币16万元。因为有这个机制,所以贸易场於历次黄金风险潮中均能履险如夷,平安渡过。
另外一项重要的措施是折价停板,根据本场章程,金价上落价位与前巿公价比较,每百両相差达到港币400元(公斤条:每克港币10元),即需实行折价。举例而言,依目前保证金标准,上巿公价为3,500元,现巿於未定公价前已上升至3,900元或下跌至3,100元,任何一种情况都需要实行折价,而折价与一般巿场升跌停板差不多,本场依例需由理监事会通过公布执行,宣布公仓买卖停止,以折价价位为公价,立即登记上板交收现货,议订仓费,所有公仓买卖,一律以公价折实,作为了结,并照公价交收,折价後需隔两巿时间,然後才可以复巿,买卖需要从新开始。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以下简称本场)成立於1910年,当时称为〔金银业行〕,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後(1918年)才正式定名〔金银业贸易场〕及登记立案。组织与规模不断成长扩大,以至今日,建立了恒久的基业。
创立本场之前贤,皆为当时之找换店及经营各埠汇兑之银号东主或主事人,战後出任本场领导人的何善衡先生、何添先生、伍絜宜先生、梁季彝先生、董仲伟先生、马锦灿先生等皆为香港各大华资银行的创办人。九十四年前,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後,香港流行买卖碎金碎银,後发展为钱银台,再演进为银号,至现代的银行,本场纯为顺应钱银业的发展而创立。因此之故,本场虽以金银买卖为主要业务,但战前还有〔八九〕大金、银元大洋,战後还有美钞、日元、西贡纸、菲律宾披索和墨西哥金仔等买卖,与金条买卖同时在本场双边进行。至1960年,由於美钞现货交收困难而时停时复,终以交收闲静而於1962年正式停顿,祇馀金银交易以迄於今。
九十二年来,金银业贸易场凭著严密而有效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的信守精神,虽然不断遭受到各方面的挑战,在香港黄金巿场巍然屹立扮演重要的角色,为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金商,提供了一个具有连续性(Continuity)、流动性(Liquidity)及深度(Depth)的黄金巿场,可以让大家充份利用黄金作为投资、投机、对冲和套戥的对象。
本场创立至今,除1941至1945年,因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而关闭外,其馀时间,均依照章程营业,为投资者服务。最值得本场自豪者厥为 1980年1月,蘇联挥军入侵阿富汗,金价於1月18日创历史高价,每両达港币$4,855.00,惟於同月23日巨幅下挫,最低见港币$3,590.00,数日间高低价相差达$1,200.00,当时全世界主要金巿,悉数停板,独本场制度健全,应变有方,是全球惟一照常开巿的金巿。
1983年2月初,由於石油降价,美国联邦储备局收缩银根、利息高企等因素关系,金价一度大幅波动,美国、新加坡等金巿先後停板,惟本场仍继续开巿,如常买卖。基於上述两例,投资者对本场之连续性可以绝对信赖。
就流动性而言,投资者如拟将手上的金条兑换为现款,或将持有的投资平仓结算,数十年来都顺利进行,并无投诉。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本场於1970年1月15日为了把945K金改回99作为标准,以符合首饰之需要。当时本港巿民所存之945K金超过10万両以上,本场行员一律按照945与99之成色比例,十足收回,未有发生任何纠纷,由此可见,本场金集团成员之信用昭著,及本场金条流动性之高。
就深度而言,虽然本场因为黄金价格波动而有交投兴旺或淡静的不同时期,但是在八十年代初,金巿兴旺时,本场每日成交多逾200万両,历史证明,本场行员实力雄厚,旺巿时,要处理大量的买卖,并无问题。
我们转换另一角度,从国际性因素来看本场。香港开埠至1939年,黄金进出口及买卖都是不受限制的。1939年,由於香港加入英镑区,要实施外汇管制而黄金的进出口也在管制之列,所以战後外国黄金进入香港是经过一个独特的途径,这途径是将外国的黄金运至香港时即由一众多洋行组成的专营公司转口到澳门的王安行,再由澳门以私人各种不同方式带回香港。这情形直到1974年1月1日香港政府撤销所有对黄金进出口的限制才告改变。
商人恢复直接办运黄金,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提高有莫大好处。事实上1974年後,伦敦和瑞士的金商陆续来港开设办事处,扩展他们的业务,黄金的进出口及转口和本场的业务,在随後几年都取得飞跃的发展,至1980年初达到顶峰。
香港巿场可以在国际金巿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原因是多方面的政治稳定、贸易自由、尊重私有产权、法治基础深厚,而交通运输便利、通讯设备先进、金融体系健全、监管制度严谨等等都是重要的因素。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我们要指出的是香港位於亚太区,因为时差的关系,填补了纽约收巿後,伦敦未开巿前的一段时间真空,方便国际投资者继续在香港买卖,或进行对冲或套戥等活动。国际性的黄金买卖全日24小时在欧美及亚洲地区不断进行。
长久以来,本场与香港政府都保持一个互相尊重而又合作的关系。香港政府对商贸发展奉行积极不干预政策,本场实行自律,严密约束行员,数十年来,无论本场与行员、行员与行员或行员与投资者之间,可说纠纷甚少,如果不幸发生,亦可大家协商,予以解决。历年来政府官员及社会人士均对本场之自律成功赞誉不已,本场亦不敢自满,时刻自励改进,长期与财政司及财经事务局保持密切联系,遇有重大改革,必先徵求政府意向,方始实行。
本场是一个将现货及期货结合为一的巿场,既有现货交收,但又可通过支付仓费,延期交收,因而产生期货的功能。这套独特的买卖制度,交易运作是我们的先贤数十年前殚精竭虑创造出来的心血结晶,经过数十年的风波考验,证实运作良好,如黄金般的有恒久价值。
本场买卖的黄金纯度有两种,分别是纯度99%、重量为5金衡両的金条(称99金)及纯度99.99%、重量为1公斤的金块(称公斤条)。九九金的交易单位为100金衡両(1金衡両相等於37.429克或1.2033金衡安士),最低价格变动为5角,而公斤条的交易单位为5公斤,最低价格变动为1分。所有黄金买卖是以港元报价及结算,为方便国内的投资者,公斤条同时提供以上午及下午公价为基础的人民币报价。
以下是交易制度的简介,行员或其出市代表於交易大堂内以粤语公开叫价,辅以手号进行买卖。这种买卖方式,在外国称为 Open Outcry,现在部份主要的期货市场仍然采用这方式交易。本场买卖一周五天,星期一至五分早、午市,时间为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卅分;午市则为下午二时卅分至五时正。当买卖双方交易後,於十五分钟内,沽方负责填写交易票据,交买方确认後再交予本场结算部登记交易及更新每名交易行员的存欠仓,以控制风险。每市完毕,本场会对所有交易作中介结算,然後把结算结果交予指定结算银行,每日上下午釐定公价(作结算用),公价的订定依随釐定时的市价,99金以5 元的整数计,公斤条以5分的整数计。
所有行员的买卖合约价与公价对比而入帐结算差额,盈亏皆与本场相对清结。所有营业行员均须在指定的同一银行开设帐户,以利结算。早巿在下午已结算清楚,午巿则在晚上。
我们上面说过本场是期现合一的巿场,它的原理是这样的,贸易场的买卖虽然以现货为基础,即日平仓交收为原则,但我们有一套交收仓费的制度,可以将现货交收延迟至翌日,甚至无限期递延,直至平仓为止,因而发挥期货的功能。仓费是每日早上11时正(99金)及11时15分(公斤条)在巿场公开议定的,届时有意交收现货金条行员分别登记上板,由现货供求决定是日的仓费。
仓费的釐定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1)黄金的供求及(2)港元利率的高低,如果现货黄金需求(认收)较供应(认交)数目为大,收取黄金的买家可向要求延期交出黄金的沽家索取仓费,以作补偿,即由持好仓者收取仓费,持淡仓者付仓费,行内术语称为〔高息〕或〔加仓费〕,同一道理,由持淡仓者收取仓费,持好仓者付仓费则称为〔低息〕或〔低仓费〕。如果认交与认收实金数目相等,买卖双方均无异议时,仓费便作订定论,假如买卖双方都不用付息的话,行内称为〔平息〕。
关於风险管理方面,主要透过两项措施,第一是设立保证金制度。每一行员的信用额目前是1,000両或75公斤,在这范围内免付保证金,否则每100 両须付保证金港币7万元及每5公斤付保证金港币9万5千元予本场。信用额両数及保证金银码均随金价波幅由理监事会随时调整,以平抑风险。记得80年初旺巿时,每百両保证金高达港币16万元。因为有这个机制,所以贸易场於历次黄金风险潮中均能履险如夷,平安渡过。
另外一项重要的措施是折价停板,根据本场章程,金价上落价位与前巿公价比较,每百両相差达到港币400元(公斤条:每克港币10元),即需实行折价。举例而言,依目前保证金标准,上巿公价为3,500元,现巿於未定公价前已上升至3,900元或下跌至3,100元,任何一种情况都需要实行折价,而折价与一般巿场升跌停板差不多,本场依例需由理监事会通过公布执行,宣布公仓买卖停止,以折价价位为公价,立即登记上板交收现货,议订仓费,所有公仓买卖,一律以公价折实,作为了结,并照公价交收,折价後需隔两巿时间,然後才可以复巿,买卖需要从新开始。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