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不小心把右脚。脚撑大拇指第二关节骨头砸断了。请问能做工伤认定吗?厂里只给我一天20块钱的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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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人员说得不对!你的情况属于工伤。
如果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工厂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按要求填写由社保局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十级;“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是九级。
按最低十级的工伤待遇主要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如果住院治疗,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时1、2、3、4项相加。
如果认定为工伤,你说的工厂“一天只给我20块的补尝”是不合法的。
如果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工厂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按要求填写由社保局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十级;“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是九级。
按最低十级的工伤待遇主要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如果住院治疗,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时1、2、3、4项相加。
如果认定为工伤,你说的工厂“一天只给我20块的补尝”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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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只要是受伤了,不管伤得如何医疗费用都由单位支付的。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以基本工资发放。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只要是受伤了,不管伤得如何医疗费用都由单位支付的。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以基本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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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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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工伤认定的,至于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是相关部门认定的,不是你们管理员单方面的陈述。如果单位不帮你认定,你可以自行认定,同时,如果是工伤你应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而不是每天20元的补偿
纵横法律网 陈敏律师
纵横法律网 陈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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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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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再做工伤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计算赔偿。
纵横法律网 陈丰亮律师
纵横法律网 陈丰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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