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是苏俄在1921年3月开始实行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策。
1、农业方面
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
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2、工业方面
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
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
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
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3、流通方面
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历史影响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表明,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放弃了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和实践,开始从国情出发,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来扩大生产,改善和巩固工农联盟,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新经济政策受到了广大工人和农民的欢迎,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到战前的水平,苏维埃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列宁对小农占优势的俄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探索的结果,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农业方面: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度全国税额比上年度减少43.3%。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工业方面: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
流通方面(商业方面):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的前提下,实行自由贸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