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凡事不能听您一面之词,而且您遇到的事情要分开来看,您说男方有外遇,那么您是怎么确定的?是否掌握了实质性证据?您说他逼你净身出户,那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既然自己有了想要“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想法,那为什么不去咨询下律师呢?你跑到这里来问答案,可能你的事情都结束了,也没有人给你个正确答案。
先说外遇的事情,现在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出轨方面的规定,但如果因为外遇导致的婚姻破裂,这算是过错方,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的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现在男方要和你离婚。那么这问题不就变得简单了么?先不说男方是因为什么有的外遇,既然想要离婚,那就直接走正规流程,先协议理论不就完事了么?
但你自己也说了,对方想要逼你净身出户,说实话丧心天良的人我见多了,但大多数家庭里,夫妻之间还是会网开一面的,您说对方逼你净身出户,那么我想问一句,您自己就没有做错的地方么?婚姻是两个人的事,现在不想在一起生活了,想要离婚了,那肯定就意味着没了感情,而感情的开始和结束都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所以你自己要先客观地去想清楚这些事,然后再想其他的。
当你把这些事捋顺以后,且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那么下一步就是离婚了,离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你不同意,你的丈夫自己也是无法办理的。那么离婚只剩下两种方式,一种是起诉离婚,另一种是分居离婚。我个人建议你起诉离婚,对方如果真的逼你净身出户,且你自认为没有错误,那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然后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可以拿到你该拿的了。
1、婚前财产属于各人所有。
-- 所以,结婚前男方家的两幢楼房,与女方无关。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
-- 结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如果产权属于其父母,则于小夫妻无关。若能够构成共有,可以剥离而成为其小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3、一方有外遇,只是另一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并非经济补偿的理由。
-- 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外遇还远远没有达到同居的地步。同居必须到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