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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餐馆数目和种类可能是天下第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夜之间,大大小小的餐厅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纷纷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什么XX海鲜城、XX渔村、XX蛇府、XX酒店,XX宫,XX阁,门前有衣着艳丽的“小姐”一字排开,笑容可掬,迎候食客。衣冠楚楚的食客们进进出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各种生猛海鲜琳琅满目,在玻璃橱窗内张牙舞爪。各种菜谱推陈出新,花样繁多,什么川菜、 粤菜、 京菜、 东北菜、 鲁菜、湘菜、 淮扬菜、 苏杭菜、 台湾菜、日本料理、 韩国料理、 意式西餐、 法式西餐、 德式西餐,面对如此众多的食品,一个人穷其一生也未必品尝完的所有美味佳肴。回答什么东西最好吃这个问题,应该限定一个条件,就是在价格尽可能低廉的前提下,讨论什么东西最好吃,否则孔雀舌、熊猫掌我都想尝尝。 国际上举办过这样的比赛,让选手饿几天后,由小姐端着一盘盘美味佳肴在选手面前走过,看谁能坚持到最后,到了这个时候,谁也不在乎食品的味道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食物,都好吃。所以,好吃与否应当是让人们在正常情况下去感觉,否则就成了饥不择食。人的食物包括固体食物和水,水没有什么味道,说不上好喝,但绝对比固体食物要重要,世界好象没有举办过看谁耐渴的比赛,所以讨论什么东西最好吃的前提还有一个:就是在不渴的前提下,什么东西最好吃。 人的饭量比起其它哺乳动物或鸟类,算是很小的,一顿饭只要半公斤食物就够了,相比人的体重而言要小得多,但对色香味的要求却高出所有其它动物。鸟类一天可吃下相当于体重的食物,大象一天要吃上白公斤的香蕉和甘蔗。我想动物的觅食时很难象人类这样讲究口味,能够吃饱已经很不错了。最多在可选择的情况下,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食品,猫爱吃鱼,但不见得每天都有鱼吃。黑熊在食物不够丰富的情况下,野果、植物的块茎也吃。北极熊最爱吃海象,但若所获甚丰,则只吃海象的脂肪,这是营养最丰富的部位,可能北极熊认为脂肪比肉好吃,就象人认为肉类比草好吃一样。食物好吃不好吃不光决定于食物本身,还与食客本人的心情、环境有关。 人所吃的食品,基本作用当然是补充能量,小孩吃饭还有促进身体生长发育的作用,从原理上讲,只要食品能够满足人的营养需求,就 咕佬肉 是好的食品,比如航天食品、军用食品都符合这样的要求,体积小,营养价值高。但人们通常还是喜欢把食品加工成色、香、味俱全的食品来吃,而动物则要惨得多,它们不会加工,只能生吃。狮子扑到一头斑马,狼吞虎咽把它吃掉,猫在吃鱼的时候,既不放味精,也不放盐,它们的肠胃能够适应它们的食物,食物也能满足它们的营养需要。远古时期,人想吃一顿饱饭要困难得多,在那个时候,水是不缺的,也没有污染,缺的是食物。多亏猿人学会了多人合作,和又大又凶的动物搏斗,这样就可以吃到更加有营养的肉食。根据出土的化石分析,猿人捕获的动物以动物的幼仔为多,有小象、小猛犸,如果恐龙不是在6000万年之前灭绝的话,可能还有小恐龙。稍大一点的动物,就说不准谁吃谁了。几十万年以后,再大的动物也不是人的对手了,所以现在是人吃动物的世界,人吃动物理所当然,而动物吃人则是惨剧。动物成了人的食物,这是人在大自然的生存竞争取得的伟大胜利。猿人用火,改进了食物的口味,消化更加容易,更加卫生,人的大脑也变得更为发达,从而人在自我进化中不断战胜强敌,最终成了地球的主宰,可见,食物对于人的进化起了绝对性的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肉比草好吃,熟肉比生肉好吃。 原始人逐渐进化成了现代人,转眼间几十万年过去了,过去猿人穿着兽皮,使用弓箭和石头围捕野兽的情景不见了,取而代之是的穿着晚礼服的男人和穿着长裙的女人装模作样地坐在灯火辉煌的餐厅,用刀和叉子幽雅地品尝牛排和大虾,其本质和猿人围在火堆前烤兽肉没有不同。我们中国人认为餐厅里的饭菜讲究一些。有时家里来了客人,也会请客人到好一点的餐厅用餐。餐厅里的饭菜好吃吗?大鱼大肉,人们平时在家里不缺,海鲜,其实除了一张皮,也没多少东西。生意人、机关干部请客户或者上级或者生意伙伴到餐厅吃饭未必能吃出味道,往往可能吃出腐败来。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各地风味小吃,有个性,而餐厅里面的菜做法常年不变,这次和上次的味道一样,吃过几次以后,味同嚼蜡。在家里,冬天炒一份醋溜白菜,热腾腾地上桌,很对人的胃口,三伏天陪美眉到冷饮店买两只雪糕,边走边吃,可以一直甜到心里。 饮食不仅是生理上的基本需要,而且在中国,早已上升到文化的高度了,古代的文人墨客不仅对文学艺术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有些文人自觉不自觉地涉足饮食烹饪这个艺术领域。另外,中国文人的那种传统士大夫趣味、那种自得其乐的生活方式, 也使一些文人把下厨做菜作为一种娱乐消遣方式,当作一种积极的休息。宋代是士大夫数量猛增和意识转变的时代。他们关注的是内心世界的谐调,因此精力往往专注于生活的细枝末节,以此寄寓其政治态度和人生理想。饮食成为他们的热门话题。如饕餮本为人所不齿的不才之子,而苏轼却以之自居,并在《老饕赋》中宣称:“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老饕”遂成为追逐饮食而又不失其雅的文士的代称。与苏轼齐名的黄庭坚写有《士大夫食时五观》,把士大夫对饮食生活的理解系统化。饮食文化发展到今天,则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试举一例:以前红头文件规定机关招待客人要求四菜一汤,结果餐厅用足政策,用4个特大的盘子盛4盘菜,每个盘子又分4个区,盛4道菜,既没有违反四菜一汤的规定,又让客人吃得好。这也是中国人的发明,丰富了中国饮食文化的内涵。中国人在饮食方面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炙到了最鼎盛时期,出现了满汉全席这样的极尽华奢的豪宴,不仅让外国人垂涎三尺,连我们中国人也很少有机会一饱口福。但有时中国传统食品的加工过程多到令外国人不耐烦的地步,例如中国人爱吃的饺子。外国的食品会不会让人耳目一新?未必,首先西方人的吃法我就不欣赏,蔬菜上撒黄油、牛排带血、面包上夹火腿,汤里面加冰。令人回忆起几十万年前的茹毛饮血的世代。不过西方人吃东西不仅要求可口,还要求有营养,减少胆固醇的摄入,注重环保,还是值得我们中国人学习的。 关于吃还有个很著名的笑话,外国游客到当地餐厅吃饭,看不懂菜单,但不愿意承认,于是点菜单最上面的东西要吃,结果服务员说:“这个不能吃,这是我们经理的名字。” 从这个笑话中得知经理是不能吃的,也不好吃。当然特殊情况例外,70年代在南美发生一次空难,幸存者是靠吃死者活下来的,听起来有点让人毛骨悚然。这个事件几次被改编成电影。不过现在的经理牛毛,如果被吃的乘客刚好是经理,那么这个笑话就不成立了。 踏雪巡熊 我看过一个香港电影《金玉满堂》,很有意思,里面用各种极品原料,包括燕窝、蜂蜜、熊掌制作的“踏雪巡熊”,看了让人馋涎欲滴,可是那样做,成本也太高了,而且违反了动物保护法,活吃猴脑据说滋味最鲜,虽说猴子也不是保护动物,但这样吃太残忍,所以中国古代的君子“远庖厨”而当“老饕”,好吃的东西不一定一直好吃,也不容易能随时吃到。有华侨几十年后回大陆发现当年的小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风味。一是手艺失传或者走样,二是或者偷工减料。三是原料都是大规模生产,没有味道。所以,如果有好吃的东西却吃不到,也不能列出来吊人胃口。 中国人的吃曾经是个很大的问题,美国人曾经预计中国养不活这么多人口,不过美国对中国的预测从来没有预测对过,这次也不例外,中国人不仅能够吃饱,而且能够吃好。看看现在超市货架上的食品,很多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这些食品上面花花绿绿的包装,不仅印有中文,也有外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形势如今越来越明显,洋食品潮水般涌入中国,这些洋食品本身包含的内容绝对是多种多样的。去年5.8事件,全国掀起了反美浪潮,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日子不好过,从那时起,我每次进去之前都要经过激烈复杂的思想斗争,有好吃的东西却不能吃,的确让人痛苦。我有抵御美帝国主义的文化入侵的愿望和决心,但又抵抗不住汉堡包的诱惑,进退维谷,直至后来看到一个网友的贴子。该网友(大名鼎鼎的陈必红)说到:当年抗美援朝战争时间,志愿军缴获的美国鬼子的食品也吃得很香。我一想,对呀,是这个道理!从此进出麦当劳快餐店理直气壮。 好吃的东西其实还是在家里。烹调是一门技艺,贤慧的妻子必须有一手好厨艺,给家增加一份温馨感,这样才能构成一个温暖的家。西方有一句俗语叫"Simple is the best”,周末在家炒几个小菜,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父母给孩子盛一碗绵软可口,香味浓郁的羊肉抓饭,看孩子大口吃得香,同样是一种享受。寒冬买一个烤得松软的大红署,把皮剥开,诱人的香味飘出来,难道不是美食?可悲的是中国人把吃当成了主要活动,朋友见面要吃, 结婚要吃,离婚也要吃。人出生要吃,人死亡也也要吃,吃不完扔掉。就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得不那么好吃,食物的滋味好坏在于自身的感受,而人的感觉是很复杂,很微妙的,不仅事物本身,情感、思想、文化、传统、习惯、地域、环境、甚至声音都会影响人的感受,只有所有的条件都达到最佳状态,那么这时候吃的食物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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