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6年,2011年12月31日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跟员工续签合同了,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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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第44、46、47、97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如果拒不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如果拒不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追问
2006年1月1日到2011年先后签了2次合同,到2011年12月31日 工作正满6年 ,我还要2年半就到退休年龄了,我可以要求公司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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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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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来确定的,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你应该可以要求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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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2006年1月1日到2011年先后签了2次合同,到2011年12月31日 工作正满6年 ,我还要2年半就到退休年龄了,我可以要求公司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追答
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跟你续签合同的。合同期满时离退休年龄只要在5年内,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跟你解除合同的,是有义务跟你签合同直到退休。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在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话可以在15天内起诉的。这个你是享有绝对的权利,可以要求公司跟你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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