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是由谁提出?有什么意义? 30

 我来答
叁驴子
2012-01-02 · TA获得超过231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4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3.6万
展开全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
时在机场受到尼赫鲁总理的欢迎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得上您!
a1592453061
2012-01-02 · TA获得超过445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470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42万
展开全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2.互不侵犯;3.互不干涉内政;4.平等互利;5.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曰在[[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由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首次提出。意义:1.我国首次倡导的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相互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一直成为我国与世界任何国家进行自主外交的准则。2.沿袭至今开展和处理国与国之间外交事务中的同时也展现出建国初期中国在世界上就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3.得到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弱小国家的赞同、拥护和仿效。4.有效稳定了中国与各国交往的国际环境,赢得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5.符合我国倡导构建和谐世界的战略目标。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莱克攸
2012-01-03 · TA获得超过13.8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887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968万
展开全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
我国提出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我国对外关系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新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我国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个原则,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惠企百科
2022-07-27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惠企百科
惠企百科网是一家科普类综合网站,关注热门中文知识,集聚互联网精华中文知识,本着自由开放、分享价值的基本原则,向广大网友提供专业的中文知识平台。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文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该原则由中国政府首倡,并得到世界人民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赞同和拥护。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谈判代表团时,首次系统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针对当时中印两国间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周恩来希望双方以五项原则为基础妥善处理。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有关换文,在协定的序言中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yuansjun
2012-01-02 · TA获得超过4.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8380
采纳率:53%
帮助的人:2816万
展开全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周。总。理)提出,并于1954年4月29日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成为指导中印,以及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后来渐渐发展成为指导中国与多国关系的处理原则。
第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世界各国人民都十分珍惜自己国家的独立,反对侵略,反对对自己国家内政的任何形式的干涉,反对大国欺负小国,强国欺负弱国。五项原则反映了各国人民的这种愿望,因而受到国际社会广泛的支持和拥护,成为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高度概括了国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中最主要、最核心的部分。无论是被公认为国际法重要文献的《联合国宪章》,还是其它有关文献,对于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条文,在表述上尽管措辞不同,但基本上都包括这些原则。
第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主权国家一律平等为根本出发点,准确地反映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特点,科学概括了国际上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各国只有相互尊重,才能保持正常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
我国提出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我国对外关系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新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我国始终不渝地坚持这个原则,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1条折叠回答
收起 更多回答(3)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