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每天工作几个小时?
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扩展资料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的规定: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6、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推荐于2017-09-1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和《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推荐于2016-02-2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劳动者月平均工作时间为21.75天。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74小时进行折算。不固定工作时间制的,不超过累计工作时间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