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女的50岁后,公司可以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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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女的五十岁后公司可以辞退,但女职工五十岁时可以依法退休。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
法律分析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疾病。因工负伤是指工伤,工伤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一般在三个月到两年,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分析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疾病。因工负伤是指工伤,工伤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一般在三个月到两年,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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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2015年的情况看,劳动法的规定是女性在50周岁时可以退休,也就是说,你和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到50周岁满以后,就不能继续保持,单位以这理由和你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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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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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辞退50岁以上的工人没有特别的保护政策。单年龄在50岁以上,并不能满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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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是五十岁辞职也可以要求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否则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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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是不包括退休了的人(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这位女性职工满了50岁,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她就是不劳动者了,即使还在公司做事,也不是劳动者,不再适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公司辞退她(其实说“辞退”已经不贴切了的),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2、如果这位女性还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她就还具备劳动者的身份,只是单纯的因为年龄问题(满50岁)遭到辞退,可以向公司进行索赔。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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