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问题 10
我父亲因为车祸导致脊柱脱位.后来到华西医院做手术.回来到当地医院疗养后,回家疗养了三个月.做了评残报告.评了九级+0.2.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因为我父亲...
我父亲因为车祸导致脊柱脱位.后来到华西医院做手术.回来到当地医院疗养后,回家疗养了三个月.做了评残报告.评了九级+0.2.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因为我父亲的病情严重.在华西的时候我和我哥.加我母亲.一起进行护理.其间的护理费应该算一个人还是三个人.后面我父亲的疗养期间.都是由我母亲照顾的.这样子我们家就断了经济来源.我母亲也在工作.那我母亲有没有误工费了呢,一般这样子的案例.赔偿金额会有多少.我父亲是做那种零工的.他们的收术不是很平均.那他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他是农村的 我想请问一下举证应该怎么做.就是说如何确定我父亲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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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2015-10-0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蓝天白云S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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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的赔偿比例为100%,承担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70%,同等责任的为50%,不过,目前国家实施机动车强制保险,假如一方是非机动车的,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机动车先承担全部的赔偿,超过部分,才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多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比例。
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13)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4)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15)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2.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13)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4)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15)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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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医疗费、伙补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医疗费你要看具体费用情况。伙补费是按住院天数计算,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你们那可能是一天50元吧,营养费也一样。误工费是从事故发生计算至评残日期前一天,收入应举证平均收入,如果是零工的话,你们可以找事故发生时的单位开具一下证明,属什么行业,可以参照行业平均水平来主张;你母亲的误工费其实就是护理费,你们三个人一块护理但不一定能够按三个人来算,应该由医院开具证明,确实需要几个人护理,就能主张几个人的护理费,标准也是根据你们实际工作收入情况。伤残补偿金可能是22944*20年*0.22=100953.6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标准),精神抚慰金可能是11000元。
追问
属于个人的业务.运输货物为主.因为我们那里都是山路.所以用骡马拉货.这个举证应该怎么举.属于个体户的形式.我是四川峨眉山市的.
追答
不好意思,我以为是江苏华西呢。四川是否按城镇和农村区别计算?你咨询一下当地司法部门或律师,若按农村的话是5140*20年*0.22=22616元,城镇则15461*20年*0.22=68028.4元。伙食补助标准应该是15元/天。你所说的这种个体运输业不知道在当地是否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啊,如果有的话,提供相应的注册或者登记手续就是了,如果没证据的话,不容易主张。但最低可以按农村人均收入来主张,即每天5140/365=14.08元。护理费也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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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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