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1917年11月7日十月革命后,苏俄在1918~1920年国内战争时期采取的经济政策。又称军事共产主义。内战爆发辩液后,苏俄的粮食、煤炭、石油和钢铁的主要产地陷入敌手,苏俄处境十分困难。为了把仅有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用于战胜敌人,苏维埃政府实行一些临时性政策,这些政策统称为战时共产主义。
主要内容
①国内贸易国有化。1918年11月21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组织一切产品、个人消费品及日用品的居民供应》的法令,规定:一切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商。国家继粮食垄断制之后,这时开始对糖、茶、盐、火柴、布匹、鞋、肥皂等实行国家垄断。
②余粮收集制。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国家在出产谷物的省份征粮办法》的命令,在全国各地实行了谷物和饲料的余粮收集制。征收数额由粮食部根据收成情况规定,原则是富农多征,中农少征,贫农不征。不按期完成的,其储粮一经发现,当即没收。
③实物配给制。一切非农业人口都必须加入消费合作社(一度称消费公社),由合作社分配站按照工种定量配售食品及日用品。但其供应量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需要。1920年开始逐渐改为免费供应,使工资实物化,货币工资失去实际意义。
④劳动义务制。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并强迫剥削阶级分子参加体力劳动。强制贯彻“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政府可以招募公民完成不同的社会工作,而不论其担任何种经常性工作。
⑤全部工业国有化。大工业国有化是内战前就开始的,1918年6月正式颁布法令,加快了国有化速度。1920年11月29日,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决定,将拥有机械动力,工人在5人以上的,或没有机械动力,工人超过10人的私营企业,全部收归国有。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逐步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
农产品方面
①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实行余粮收集制,涉及到各种农产品。
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工会派出征粮队收集农产品时,付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少量工业品。由于通货膨胀,农民交出的产品几乎是无偿的。
工业方面
②除大工业外,国家对中小工业也宣布实行国有化。
工业实行高度集中管理。但到内战末期仍有相当数量的小企业在私人手里。
商品方面
③在交换方面,政府实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国家分配。
1918年11月决定取消私人商业,由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组织供应。随着产品日渐缺乏和物价不断上涨,政府实行凭证供应。根据阶级和年龄的差别,规定不同口粮标准。后来对儿童和全体工人职员免携槐物费供应面包和日用品。货币依然存在,但其作用受到极大限制。
劳动方面
④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成年人劳动义务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战争条件下被迫采取的。
1921年,苏俄政府用新经济政策取代了战时共产主义明衡政策。
2024-10-31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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