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是什么?
法家思想是:
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法家思想的作用: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形象说明了“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所谓“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皆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法家的思想主张肯定是法治,通过法律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法家相对于其它各家来讲是一个特殊的流派,它既是属于思想流,也属于行动派。法家的思想实际上注重的是法律的实际效力,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最终富国强民。比起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更具有实际力量,更符合时代的发展需求。
法家很多人认为创始人是韩非子,其实法家思想在夏商时期就已经出现,后来经过管仲、吴起、商鞅等人的发展基本已经成熟甚至成型,韩非子只是法家思想的编纂整理者。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和代表性人物,对于法家思想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法家代表人物
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便是早期法家的代表,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等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与后期法家的代表——韩非,先后在各国实行变法,并在思想领域与儒家展开了激烈的论争。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强制手段推行法家政策,使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达到了高峰。
韩非在中国哲学史上还首先用“矛盾”来概括矛盾对立的双方,提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韩非子•难一》)。韩非还试图探讨人口变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为人口再生产的速度高于生活资料再生产的速度,人口多、财富少是造成社会争乱的根源。
;五 法 术 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