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游戏 开发网络游戏 千年 违法么 请详细点!!!
我是设计国内早期游戏千年网络游戏的国内官方千年倒闭后我就研究官方服务端内容并设计然后出售给想架设私服的个体本身并不开设私服,这样违法么?加入违法的话。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处罚...
我是 设计国内早期游戏 千年 网络游戏 的 国内官方 千年倒闭后 我就研究官方服务端内容并 设计 然后出售给想架设私服的个体 本身并不开设私服,这样违法么?加入违法的话。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处罚?版本是早期的 源代码 10年前的 并且另外一个团队也做过2次开发。这样的版本的源代码会影响到 现在由盛大官方开设的千年3 的利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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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肯定违法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的来说,未取得授权,不管是出租出卖服务器端还是架设服务器端,甚至卖客户端都是违法的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肯定违法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的来说,未取得授权,不管是出租出卖服务器端还是架设服务器端,甚至卖客户端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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