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非洲,中国和西方有哪些不同
1、援助的方式不同;ODA只是对援助事宜的具体规范,实质上却是战后所形成的以西方为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ODA以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为中心,以各传统援助国自己的双边援助机构为主力,两者彼此支持,体系完备。
这一双边援助体系又得到了欧美所主导的世界银行、各大洲际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多边援助方面的支持,早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封闭的规范和范式。
中非发展合作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支持,但因为游离于ODA体系和规范之外、自成一套,在国际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批评而难以提出系统性的反驳意见。
事实上,日本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对外援助也受到了西方国际发展理论界的严厉批评,其境况与现在的中国十分类似。尽管日本做了大量解释工作,最终还是只能被动地加入发展援助委员会,接受这些规范的制约。
2、援助的目标不同:西方国家在发展援助是出于各自特殊利益的需要。有的是看中非洲丰富资源,以此抢夺战略资源。中国无偿对非提供援助,是建立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上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双方通过协作进一步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增强国际影响力。
3、援助的理念不同:在中非发展合作当中,一般是由非洲合作方主动提出所需要的项目清单,而中方则基于项目可行性、资金需求额和能否促进中国国内行业发展等角度来选定项目,然后在双边建立共识之后再签订合作协议。
由此可见,中非发展合作的平等和互利特性并不停留在合作双方的宣传层面,而是由基于双方需求的决策机制决定的,根植于中非发展合作的核心。
西方对非援助总是高高在上,认为他们代表了人类最高道德规范并倾向于怜悯他人,对自己的政治经济体系有着极大信心,因此对非洲国家提出各种要求和附加条件。
4、援助的规模不同:西方国家在当今国际援助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二战后西方国家对非援助的投入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援助非洲主要以基础设施及人员培训为主。
5、援助机构不同:
西方国家的ODA模式大多由一个统一的国家援助机构来执行,如美国国际开发署和英国国际发展部等。这些双边援助机构与国家外交机构平行工作、相互支撑,研究项目和援助项目的人力资源等投入都比较充足。
中非发展合作并没有统一的援助机构来执行,而是通过几个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银行之间的协调机制来推进。囿于行政级别的限制,名义上主管外援工作的商务部外援司对于别的部门并无控制能力,因此中国的对非援助和发展合作项目往往受到传统外交部门的较多限制,人力投入极度不足,机构设计僵化,研究工作也极端落后。